浙江三門:被告人入學入矯兩不誤

黃江南、毛林飛

2020年05月11日08:20  來源:台州日報
 
原標題:三門:被告人入學入矯兩不誤

  “感謝法官同志對我的幫助,我會在緩刑考驗期遵守法律、服從監督,定期向執行緩刑的機關報告活動。”近日,未成年罪犯小華(化名)向三門法院刑庭工作人員連聲道謝。

  小華是一名在校學生,明知梁某等人利用微信收款二維碼返利等活動實施詐騙,仍提供自己的微信收款碼給梁某等人使用,為上線轉賬30余萬元。案發后,小華極度后悔:“上線在搞詐騙,我想我只是提供收款碼,沒有收錢應該沒事,我現在知道錯了,願意把提成的3000元全部退出來。”最終,小華被判處緩刑,並表示絕不再觸碰法律紅線。

  經調查,小華戶籍地是河北省L縣,卻在河北省S市上學已近三年。緩刑考驗矯正期間,小華希望不耽誤學業,但因其常住地不在L縣,且疫情特殊時期學校未開學,學校所在地S市司法機關無法核實情況,導致兩地司法機關都無法直接入矯。小華父親擔心兒子如果無法入矯面臨撤銷緩刑的風險,這讓小華一家人心急如焚。

  三門法院刑庭工作人員馬上聯系河北省L縣司法局,雙方達成一致意見,L縣司法局先行為小華辦理入矯手續,復學后轉矯至小華學校所在地的相關社區矯正機構。小華目前已轉至S市司法矯正機關,實現了“學習”“矯正”兩不誤。

(責編:郭揚、王麗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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