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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尊法崇法的社會環境(人民時評)

賀小榮
2020年05月18日09:26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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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判例的形式將法治精神融入人們的日常生活,形成尊法崇法的社會環境

判例是一個國家法律認知水平的生動注腳,也是法治進步的鮮明標識。日前,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十大典型民事案例”,生動詮釋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對司法裁判的導引功能,體現了判例在指導、評價、引領公民行為方式方面的獨有價值。

“鬧者贏、賴者勝”“有理人吃虧、無理人獲利”等反常情況,一度影響了人們的法治信心。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公民道德建設,倡導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德法相融、以案明德取得顯著成效。此次公布的十大典型民事案例,對於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全社會弘揚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大有助益。例如,英雄烈士是國家的精神坐標,是民族的不朽脊梁,對待英雄烈士的態度是折射民族精神價值的一面鏡子。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通過相關判決,直接表達了司法機關在呵護愛國精神和民族氣節方面的堅定態度。人民法院通過對英雄烈士名譽權的司法保護,培育和樹立全社會崇尚英雄、敬畏英雄、捍衛英雄的習慣和共識。

以判例的形式將法治精神融入人們的日常生活,形成尊法崇法的社會環境,有助於為全面依法治國增添內在動力、提供精神支撐。一段時期,因“攙扶摔倒老人反被訛詐”被炒作,導致“扶不扶”成為挑戰公眾良知和公民道德底線的一道考題。此次公布一個典型案例:路人孫某阻止撞傷兒童的郭某離開現場,后郭某在等候110處理時因心臟驟停死亡,其家屬遂起訴請求孫某和物業賠償40余萬元。法院審理認為,路人孫某的行為是其履行公民義務、保護兒童權益、維護公共秩序的正當之舉,本身不具有違法性,且其行為與郭某死亡無法律上的因果關系,故法院判決其不承擔侵權責任。這一典型案例向全社會昭示,鼓勵守望相助、見義勇為的社會風氣,將永遠是中國司法應當秉持的價值取向。

明者因時而變,知者隨事而制。對司法機關來說,如何在互聯網時代塑造守法環境、淨化網絡風氣,同樣是一道考題。比如,個別電商用“暗刷流量”等行為虛構事實,騙取客戶信賴,產生糾紛被訴至法院。人民法院認為,“暗刷流量”的行為違反商業道德底線,破壞正當的市場競爭秩序,欺騙、誤導網絡用戶選擇與其預期不相符的網絡產品,最終減損廣大網絡用戶的利益,判決確認“暗刷流量”的交易無效。人民法院對“暗刷流量”的否定評價,對於構建網絡誠信秩序、淨化網絡道德環境、提高網絡治理能力具有深遠意義。另外,隨著互聯網社交媒體的發展和普及,隱私、名譽、榮譽等人格權保護也日益引發關注。人民法院通過相關判決表明:網絡虛擬空間並非法外之地,禁止任何人用網絡媒介損害公民、法人的人格尊嚴。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當代中國精神的集中體現,是凝聚中國力量的思想道德基礎。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戰略任務,也是一場深刻而重大的社會變革,離不開司法的力量。人民法院隻有自覺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司法裁判的全過程,才能生產出更多承載公平正義的判決,讓一個個鮮活的判例成為法治中國進步的時代標識。

(作者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二級大法官)

《 人民日報 》( 2020年05月18日 05 版) 

(責編:張帆、戴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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