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出台新臨時救助實施辦法 推進脫貧兜底措施更精准高效規范

陳妤、陳曉華、魯沈君

2020年05月27日10:10  來源:舟山日報
 
原標題:我市出台新臨時救助實施辦法 推進脫貧兜底措施更精准高效規范

近日,舟山修訂出台《舟山市臨時救助暫行辦法》,進一步細化明了確臨時救助的對象范圍類別、程序及標准,提升臨時救助體系精准保障、高效運行和規范操作水平,將切實解決困難群眾“急難”問題。

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新版的救助范圍擴大到五類對象,除本地戶籍低保、低邊和低收入漁農戶、因突發意外或重疾等因素導致基本生活困難的對象以外,首次將市域內持有《浙江省居住証》或《浙江省臨時居住証》的人員以及其他流動人口的兩類生活困難人員納入保障范圍。

在急難救助方面,舟山建立起縣(區)、鄉鎮(街道)分層審批制度,合理提高基層臨時救助金審批額度。簡化了急難性臨時救助程序,在遇到事實明確的突發火災、交通事故、嚴重疾病等緊急情況的,通過“先行救助”確保資金在24小時內到位。急難型臨時救助覆蓋所有對象,根據對象類型和困難程度,在月低保標准6倍或8倍以內給予救助,死亡的最高救助金額不超過1萬元。

支出型臨時救助分為醫療、教育兩種救助。其中,醫療救助部分,在申請日前6個月家庭自負合規醫療費用總額達到基准線后,按對象類型給予總額30%~50%的救助,每戶年最高不超過3萬元﹔教育救助部分,對於低保、低邊和低收入漁農戶的全日制本科生、大專生在讀期間給予2.1萬元、1.6萬元救助,對於持有《浙江省居住証》或《浙江省臨時居住証》的舟山市內學校的本科生、大專生在讀期間給予1.2萬元、9000元救助。目前支出型臨時救助不覆蓋其他流動人口保障。

(責編:張帆、張麗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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