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協作機制 提升監督質效

浙江三門出台責任清單為檢察工作疏堵破難

李燦、金晨、任平、倪璐莎

2020年06月13日09:10  來源:浙江日報
 
原標題:健全協作機制 提升監督質效

近日,浙江省三門縣檢察院會議室內,縣檢察院、縣自然資源規劃局、縣司法局、台州市生態環境局三門分局等6部門代表匯聚一堂,就一起時間跨度近20年的大樓權屬爭議問題召開府檢聯席會議專項會商會。“檢察院調查核實的這份1999年的資產評估報告是關鍵性証據,對於解決權屬爭議、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起到了決定性作用。”三門縣機關事務中心副主任蔡邦樹說。

復雜問題“商量著辦”,這源於三門縣委近期出台的《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責任清單》。“以前在履行行政檢察監督職責時,為了調查核實証據,我們得挨個走訪各部門,但部門之間信息的不對稱,往往會加大調查難度、減緩進度。”三門縣檢察院副檢察長羅立斌告訴記者,責任清單出台后,很多重大疑難問題的處置方案在聯席會議當場就能敲定下來,辦案效率提高不少。

記者注意到,這一涵蓋10方面60條的責任清單,一大特點是確定責任單位,防止責任交叉。責任清單明確,縣委、縣人大、縣政協每年聽取一次縣檢察院工作情況匯報﹔縣委政法委對於落實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困難、分歧,統籌協調、專項督查﹔縣委辦公室、縣委組織部等落實檢察人員職業保障、人才引進、干部交流等方面的責任,夯實工作基礎。責任清單還特別規定,縣政府各組成部門對於縣檢察院的監督意見要及時整改落實,並納入單位負責人向人大常委會遞交的年度述職報告,切實增強監督成效。

“責任清單突出問題導向、效果導向。通過建立健全協作機制,可以全面提升法律監督質效,強化各部門對法律監督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為深入推進法律監督工作營造良好的履職環境,為社會公平筑起‘防火牆’。”三門縣檢察院檢察長潘敏佳說。

(責編:郭揚、戴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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