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一飯店未配公筷被罰50元

“公筷入法”背后的浙江立法新探索

金毅

2020年06月17日08:44  來源:浙江日報
 
原標題:“公筷入法”背后的浙江立法新探索

近日,衢州江山市有關部門對未配備公筷公勺的某飯店開出了50元的行政罰單。這是全國首個專門針對公筷公勺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決定。這次處罰的依據是衢州市人大常委會通過的《衢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該條例經省人大常委會批准后已於5月22日起施行。

據了解,衢州的這次立法,把使用“公筷公勺”及“分餐制”作為義務性規定並設置相關罰則,在全國尚屬首例。這也是衢州市獲得地方立法權后,社會影響較大的一次立法。

2015年立法法修改后,當年7月,衢州等5市開始制定地方性法規,隨后,紹興等4市也開始制定地方性法規。至此,浙江在全國較早實現了所有設區市可以行使地方立法權。

除杭州、寧波外,浙江9個設區市擁有地方立法權近5年,取得了哪些實效?各地在行使立法權的過程中,要注意哪些問題?記者採訪了省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制委主任委員丁祖年。

丁祖年介紹,到今年5月底,浙江9個新擁有地方立法權的設區市,共有84件地方性法規獲省人大常委會批准。內容包括生態文明建設、公民文明行為、市容環境衛生、社區管理、當地歷史文化保護、經濟發展、科技進步等,涉及面較廣。

據了解,浙江省設區市的立法,總體上注重質量,不片面追求數量,強調引領、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實效。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實現精准化問題導向、精細化方案設計、精干化框架安排。

丁祖年介紹,例如《溫州市危險住宅處置規定》共10條、1850字,一度被稱為國內條文數量最少的設區市的地方性法規。十條文,條條務實,不但避免了與上位法的架床疊屋,還有效解決了當地突出問題。

這些年,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在設區市法規草案通過前提前介入,通過設區市法規草案征求意見程序對其合法性進行審查把關,把問題解決在報批前,這種做法也曾是浙江首創。

丁祖年表示,立法資源是有限的。行使好設區市的地方立法權,在立法選題上,要進一步聚焦改革發展的突出問題,抓住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熱點問題﹔在立法質量上,要進一步推進精准選題、精良設計、精煉表達﹔在隊伍建設上,要進一步保証立法隊伍的穩定和素質不斷提升。要進一步加強黨對地方立法工作的領導,保証立法的正確的政治方向,並更好地發揮政府基礎作用,共同推進地方高質量立法。

(責編:張帆、王麗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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