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發布首部錢塘江流域保護發展基礎性法規

10月起實施,《條例》提出建立五大制度守好母親河

張彧、劉健

2020年09月02日08:24  來源:浙江日報
 
原標題:杭州發布首部錢塘江流域保護發展基礎性法規

作為浙江的母親河,錢塘江始終是那根串起杭州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軸線。在擁江發展時代,如何保護好這根主軸線?記者從9月1日上午舉行的《杭州市錢塘江綜合保護與發展條例》(下稱《條例》)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該《條例》已經省人大常委會批准,將於10月1日起正式實施。作為關於錢塘江流域保護和發展的首部基礎性法規,《條例》為錢塘江的保護與發展定下了“規矩”。

杭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陳馬多裡說,杭州為錢塘江立法正當其時。一方面,杭州落實“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保護要求,離不開制度設計和統籌謀劃﹔另一方面,為錢塘江的綜合保護發展立法,也能為杭州正在全力推進的擁江發展戰略提供法治保障。

據了解,新出台的《條例》和已有的《浙江省錢塘江管理條例》互相銜接,除了原有對水體的保護規定外,還聚焦規劃、綜合保護、綠色發展等重要內容。規劃方面,《條例》將錢塘江及兩岸區域劃分為核心區域、重點區域、一般區域,實施不同的規劃管理控制措施﹔綜合保護方面,根據錢塘江及兩岸區域生態保護需求,提出建立五大制度,即錢塘江及兩岸區域生態環境聯保共治機制和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生態修復制度、岸線保護制度、島嶼保護制度和物種保護制度等。

《條例》還為錢塘江未來發展提供“指南”。比如,在綠色發展上,杭州將通過此次立法推進沿江、跨江和水上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編制產業發展導向目錄和負面清單等。

在夯實責任、設置監管“紅線”方面,《條例》對法律責任進行具體規定,對侵佔、損毀列入保護名錄但是不屬於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或者具有歷史文化價值的水利工程的歷史文化遺存的,由文物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此外,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工作中,一旦出現違法行為,將由有權機關依法進行調查處理。

參與起草《條例》的杭州市擁江辦副主任黃昊明介紹,《條例》從2017年5月啟動起草至今,堅持“務實、管用,突出杭州特色”的原則,充分借鑒上海黃浦江、廣州珠江等的立法經驗,多方征求意見,先后經歷了百余次修改。

(責編:張帆、張麗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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