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開化發放2753本“林地保護地役權証”

錢關鍵

2020年09月11日08:48  來源:浙江日報
 
原標題:發放2753本“林地保護地役權証”

“國家公園和轄區及其周邊的2.6萬多村民是一個生態共同體、利益共同體。”9月10日,錢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常務副局長汪長林,從衢州市開化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總規劃師鄭建維手中接過一沓集體林“林地保護地役權証”后這樣說。

集體林林地的所有權歸村(組)集體所有,但使用權主要歸村民。村民想要開發多賺錢,國家公園又要實施最嚴格的保護措施,這個矛盾如何破解?

早在2018年,錢江源國家公園就率先開展“集體林地保護地役權”改革,在不改變土地權屬的基礎上,通過建立合理的生態補償和社區共管機制,將國家公園范圍內的集體林地等重要自然資源納入統一管理,實現全民所有自然資源在實際控制意義上的主體地位。

“林地保護地役權証”的發証機關是開化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這本証的發放,進一步給錢江源國家公園范圍內的27.5萬畝林地的生態保護上了一把“安全鎖”。與此同時,錢江源國家公園每年給予村民43.2元/畝的補償款,總補助金額為1100多萬元。

前期,錢江源國家公園通過與各林地地塊所屬的村民委員會、各村民簽訂三方協議,規定村集體、村民有對林地進行保護的義務,村民對林地、林木的流轉、利用等使用權屬的轉讓,需經錢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許可。

“這次共頒發了2753本‘林地保護地役權証’,生態補償費惠及2.6萬余人。”汪長林說。

“我們村有8000多畝集體林地在國家公園范圍內,今年我們獲得了30多萬元補償。”開化縣長虹鄉桃源村黨支部書記范家興說。

記者看到,每一本“林地保護地役權証”有效期是到2054年12月31日。

鄭建維表示,有效期內,對村民轉讓林地、林木過程中有涉及生態破壞行為的,錢江源國家公園可行使一票否決權。

(責編:張帆、王麗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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