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全力推進涉黑涉惡“傘網清除”

錢祎

2020年09月18日08:18  來源:浙江日報
 
原標題:我省全力推進涉黑涉惡“傘網清除”

日前,台州市黃岩區某採石場老板陶某某被查后,區紀委區監委對案件開展核查,進一步查實該區江口國土所負責人任某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在擔任該市國土資源局黃岩分局監察大隊副大隊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有關工程項目、岩場開採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的事實。因犯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任某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並處罰金15萬元。

黑惡勢力是民生福祉的毒瘤,其發展壯大、稱霸一方的背后往往有“保護傘”的包庇縱容。隻有從源頭上鏟除“傘”“網”,才能釜底抽薪、正本清源。按照全國掃黑辦“六清行動”和省掃黑辦“十大專項行動”部署要求,浙江省紀檢監察機關與各級政法機關密切配合、綜合施策,全力開展“傘網清除”專項行動,不斷推動掃黑除惡“打傘破網”向縱深發展。自2018年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涉黑涉惡“保護傘”和腐敗案件2009起,處理3339人,其中黨紀政務處分1594人,移送司法機關486人,查處充當“保護傘”干部1341人。

“打傘破網”重拳出擊,力度空前。全省紀檢監察機關牽頭“傘網清除”專項行動,配合“線索清倉”“案件清結”等其他專項行動,多措並舉。省紀委省監委深化委班子成員聯點包案制度,逐個案件、逐個線索分析研究,全面了解掌握底數,督促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加大工作力度,確保按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截至目前,全省2019年12月底前146件立案未結案件已辦結145件﹔省掃黑辦交由省紀委直接復核的12條問題線索已全部開展“回頭看”,對已查否但仍有反復舉報、實名舉報或反饋不滿意的線索一律退回重新核查。

為防止辦案被當地“保護傘”干擾影響,浙江省公安機關實行“三個一律”——部、省督辦案件一律由廳、局“一把手”擔任專案組長﹔涉及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除省公安廳直接牽頭偵辦外,一律由市級公安機關組織辦理﹔犯罪頭目和主要骨干一律由市以上公安機關負責審查。紹興市紀委市監委從“區域清、責任清、定性清、處置清”4個維度深挖徹查腐敗問題和“保護傘”﹔舟山市紀委市監委著力打好問題線索處置攻堅戰、協同聯動協作戰、深挖徹查殲滅戰、長效常治持久戰、宣傳引導全民戰等“五戰”﹔湖州市吳興區紀委通過“一周一會商”“一周一小結”制度提升問題線索處置質效。

在細化行動中,相關部門配合作戰、同步發力。為保障各部門協作渠道的暢通,省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制定紀檢監察機關與公安機關重大黑惡犯罪案件對接介入辦法,明確同步介入程序,根據管理權限開展審查調查與偵查。省紀委、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廳聯合制定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打傘破網”會商機制意見,破解“保護傘”線索發現難、同步介入難、調查取証難、協調配合難等問題。各級公安機關嚴格落實“一案三查”制度,既查辦黑惡勢力犯罪,又追查涉黑涉惡腐敗問題和“保護傘”線索,為紀檢監察機關傳遞建議,倒查黨委、政府主體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

對於重點案件,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實行直查直辦、提級管轄、異地辦案等方式,確保一查到底。今年2月,麗水市檢察院以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罪、故意殺人罪、聚眾斗毆罪、故意傷害罪,對以吳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以及其他走私團伙成員共18人依法提起公訴。麗水市紀委市監委確定該案為市本級提級辦理案件,對3名充當“保護傘”公職人員分別給予開除黨籍、行政撤職或解聘處理。

懲處是為了長治。對掃黑除惡“打傘破網”中暴露出來的制度漏洞,浙江省紀檢監察機關通過發放紀律檢查建議書、監察建議書等形式,督促各級黨委、政府以及相關部門加強制度建設,推動源頭治理、系統治理。杭州市濱江區虞關榮案件涉黑涉惡腐敗及其“保護傘”問題被查處后,杭州市紀委發出建議函,指出行業監管中存在的“項目招標量身定制、社會投訴處置不力、履行監管職責不到位”等問題,督促交通、城管等行業主管部門落實責任,制定出台加強規范建筑垃圾管理、加強工程渣土管理以及加強行業協會管理等一系列制度規定,落實長效管理機制。

(責編:王麗瑋、張麗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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