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個月時間查處各類不文明養犬行為59起——

麗水:向不文明養犬行為說“不”

郭真

2020年12月25日08:42  來源:麗水日報
 
原標題:向不文明養犬行為說“不”

  “你看,附近就有小孩,你出來遛狗,卻不牽狗繩,萬一狗傷到人那可不是小事!”昨日(12月24日),麗水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的執法隊員在麗水市區萬地廣場附近巡查時,對一名遛狗不牽狗繩的市民進行了處罰。據悉,自從11月1日《麗水市城市養犬管理管理規定》正式實施后,近兩個月時間內,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已查處各類不文明養犬行為59起,幾乎每天都有養犬人士因遛狗不牽狗繩等不文明養犬行為而受到處罰。

  近年來,在麗水,犬隻傷人擾民、破壞市容環境衛生等問題日益突出,市民對此反映強烈。為補齊養犬管理短板和立法空白,今年11月1日,《麗水市城市養犬管理規定》正式施行。

  該法規共計三十九條,涉及到養犬管理的方方面面,重點圍繞著力解決養犬安全問題、養犬衛生問題、養犬擾民問題等三個方面的內容進行立法。

  “在《規定》正式實施后,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就成立了專班,每天由專人上街巡查,一旦發現不文明養犬行為就會根據《規定》的相關條例,進行處罰或勸導。”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綜合協調處副處長陳愷介紹,在跨區域整治專班成立並開展工作以來,收效明顯,截至目前,共捕捉(收容)犬隻101隻,針對遛狗不牽狗繩、未及時清除犬隻糞便等不文明養犬行為的簡易處罰29起(50元以下),針對未辦理犬隻登記等不文明養犬行為的一般程序處罰30起(50元以上)。

  據專班的執法隊員介紹,根據《規定》的相關條例,對沒有牽繩等未有效管控犬隻的,可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沒收犬隻。未及時清除犬隻糞便、嘔吐物的,可處罰款50元。

  “隨著一段時間的整治,不文明養犬的行為確實在慢慢減少。很多市民在遛狗時除了會牽好狗繩外,還會自覺帶上工具,及時清除犬隻糞便。”陳愷介紹,在加大巡查力度,重點予以整治的同時,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也十分重視對《規定》的解讀宣傳,組織了多次相關宣傳活動。“文明養犬既要有法規的保障,也要有市民的自覺意識,雙管齊下,才能根治不文明養犬行為。”

  另外,為規范養犬,10月31日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在市區4家寵物診療機構開設服務點,實現養犬“免疫、植入芯片、登記、年檢”一站式服務。截至目前,已辦理犬隻登記599件,超過了今年1月-10月犬隻登記總數。

(責編:王蕭蕭、王麗瑋)

原創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