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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
為全國扎實推動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

何立峰
2021年06月11日08:04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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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正式公布《關於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擺在更加重要位置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解決我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的堅定決心,為浙江高質量發展促進共同富裕提供了強大動力和根本遵循。我們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意見》要求,扎實推動示范區建設不斷取得新成效。

  一、深刻認識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重大意義

  消除貧困、改善民生、促進共同富裕是我們黨矢志不渝的奮斗目標。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團結帶領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始終朝著實現共同富裕的目標不懈努力,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取得偉大歷史性成就,決戰脫貧攻堅取得全面勝利,困擾中華民族幾千年的絕對貧困問題得到歷史性解決,為新發展階段推動共同富裕奠定了堅實基礎。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對扎實推動共同富裕作出重大戰略部署。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具有重大歷史意義和現實意義。

  第一,這是進一步豐富共同富裕思想內涵的重大實踐。共同富裕是馬克思主義的一個基本目標,是人類對未來社會的一個基本理想。鄧小平理論強調允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先富幫后富,最終實現共同富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一步豐富和發展了共同富裕的理論內涵。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是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具體實踐,將為黨的創新理論特別是共同富裕的思想內涵提供豐富的理論素材和生動的實踐例証。

  第二,這是探索破解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的有效途徑。當前,我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突出,城鄉區域發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較大,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項艱巨而長期的任務,也是一項現實任務。浙江在探索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也具有廣闊的優化空間和發展潛力。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有針對性地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在高質量發展進程中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將為破解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探索出一條成功路徑。

  第三,這是為全國推動共同富裕提供的省域范例。各地區在推動共同富裕方面的基礎和條件不盡相同,有必要選取一些條件相對具備的地方先行示范。浙江有這方面的基礎和優勢,一方面富裕程度較高,人均地區生產總值超過10萬元,高於全國60%,城、鄉居民收入分別連續20年和36年居全國各省區第1位﹔另一方面發展均衡性較好,城鄉居民收入倍差為1.96,遠低於全國的2.56,最高最低地市居民收入倍差為1.67,是全國唯一一個所有設區市居民收入都超過全國平均水平的省份。通過在浙江開展示范區建設,及時形成可復制推廣的經驗做法,能為其他地區分梯次推進、逐步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作出示范。

  第四,這是打造新時代全面展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重要窗口。習近平總書記去年4月在浙江考察時,就提出浙江要努力成為新時代全面展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重要窗口。共同富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在新時代的集中體現。浙江多年來一以貫之地踐行“八八戰略”,持續深化改革開放,在市場經濟、現代法治、富民惠民、綠色發展等方面成果顯著。通過打造共同富裕區域性示范,將助力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發展優勢,成為為全球治理貢獻中國智慧的重要窗口。

  二、准確把握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戰略方向

  對標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到本世紀中葉“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實現”的奮斗目標,以及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的2035年“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遠景目標,充分考慮浙江發展基礎和適度超前的示范要求,《意見》提出到2025年,浙江省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取得明顯實質性進展﹔到2035年,浙江省高質量發展取得更大成就,基本實現共同富裕。

  《意見》明確了浙江高質量發展高品質生活先行區、城鄉區域協調發展引領區、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試驗區、文明和諧美麗家園展示區等四個戰略定位。

  圍繞主要目標和戰略定位,具體工作中要重點把握以下原則:

  一是堅持黨的全面領導。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必須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必須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持續把黨的政治優勢和制度優勢轉化為推動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廣泛凝聚各方共識的強大動力和堅強保障。

  二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推動共同富裕的奮斗目標就是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要堅持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瞄准人民群眾所憂所急所盼,在更高水平上實現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讓人民群眾真真切切感受到共同富裕看得見、摸得著、真實可感。

  三是堅持共建共享。高質量發展是“十四五”乃至更長時期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主題,是實現共同富裕的前提基礎和必然路徑。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仍要注重提高發展質量效益,不斷“做大蛋糕”,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續“分好蛋糕”,不養懶漢、不掉入福利主義陷阱,通過鼓勵勤勞致富,充分挖掘低收入人群內生發展動力,在人人參與、人人盡力的基礎上實現人人享有。

  四是堅持改革創新。“物不因不生,不革不成。”浙江各地普遍具有比較強烈的改革和創新意識,探索創造了“最多跑一次”等多項改革先進經驗,創造和持續發展了“依靠群眾就地化解矛盾”的“楓橋經驗”。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要一如既往地向改革要動力、向創新要活力,著力破除制約高質量發展高品質生活的體制機制障礙,強化有利於調動全社會積極性的重大改革開放舉措,率先在推動共同富裕方面實現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和文化創新。

  五是堅持系統觀念。共同富裕是逐步共富,要統籌考慮需要和可能,按照經濟社會發展規律循序漸進,不吊高胃口、不做“過頭事”,盡力而為、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著一件事情辦,一年接著一年干,腳踏實地、久久為功。要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風險,使示范區建設與經濟發展階段相適應、與現代化建設進程相協調,不斷形成推動共同富裕的階段性標志性成果。

  三、扎實推動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不斷取得新成效

  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是一項推動社會全面進步和人的全面發展的綜合性系統工程,需要充分動員各方力量,聚焦以下四個方面,有力有序有效加以推進。

  一是在高質量發展中建設好共同富裕示范區。要大力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加快探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新型舉國體制開展科技創新的浙江路徑。塑造產業競爭新優勢,鞏固壯大實體經濟,培育若干世界級先進制造業集群,打響“浙江制造”品牌,夯實共同富裕的產業基礎。貫通生產、分配、流通、消費各環節,在率先實現共同富裕進程中暢通經濟良性循環。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加強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探索消除數字鴻溝的有效路徑,保障不同群體更好共享數字紅利。

  二是推動有利於共同富裕的體制機制創新不斷取得新突破。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合理提高勞動報酬及其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創新要素參與分配機制,支持浙江加快探索知識、技術、管理、數據等要素價值的實現形式。探索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實現新形式,率先建立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完善再分配制度,在調節收入分配上主動作為,加快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完善先富帶后富的激勵幫扶機制和制度設計,充分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完善有利於慈善組織持續健康發展的體制機制,引導企業家等高收入群體積極參與公益事業、回饋社會。

  三是持續縮小城鄉區域發展差距和收入差距。更加注重向農村、基層、相對欠發達地區傾斜,向困難群眾傾斜。率先實現城鄉區域基本公共服務普惠均等可及,穩步提高教育、醫療、養老、托育等保障標准和服務水平,推動實現城鄉交通、供水、電網、通信、燃氣等基礎設施同規同網,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長效機制。完善住房市場體系和住房保障體系,持續改善城鄉居民居住條件。推動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擴大中等收入群體,保障不同群體發展機會公平。切實加大對低收入群體幫扶力度,健全統一的城鄉低收入群體精准識別機制。

  四是建設人民滿意的幸福美好家園。在普遍提高人民物質生活水平的同時,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大力提高國民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打造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傳承中華優秀文化、體現時代精神、具有江南特色的文化強省,充分挖掘浙江文化優勢,優化基層公共文化服務網絡,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文化需求。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先行示范,繪好新時代“富春山居圖”,全面推進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拓寬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轉化通道,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以數字化改革提升治理效能,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全面建設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挑戰體制機制,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

  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藍圖已經繪就,這既是黨中央、國務院賦予我們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也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份順應廣大人民群眾期盼的歷史答卷。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政策保障和改革授權,健全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實施機制,建立評價體系和示范推廣機制。發展改革委將加強統籌協調,會同相關部門推進落實各項任務舉措。支持浙江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敢闖敢試,真正做到干在實處、走在前列,為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提供浙江示范。

  《 人民日報 》( 2021年06月11日 06 版)

(責編:艾宇韜、康夢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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