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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把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提升電動自行車充電服務——

讓電動自行車便民又安全(金台視線)

人民日報記者 向子豐
2024年04月22日08:16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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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海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墩頭分局執法人員在一家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開展產品質量安全檢查。
周強攝(人民視覺)

  近年來,隨著我國電動自行車保有量持續增長,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等也呈增長態勢。據國家消防救援局統計,2023年,全國共接報電動自行車火災2.1萬起,較2022年上升17.4%。為了杜絕安全隱患,有關部門出台政策舉措,要求禁止電動自行車上樓充電。不過,也有讀者反映,禁止電動自行車上樓可以理解,但也應同步做好配套設施建設,讓居民有地方充電、安全充電。一方面是人民群眾的出行剛需,一方面是不容忽視的安全隱患,如何兼顧民生與安全,探尋電動自行車治理最優解決方案?

  既要防止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也要杜絕私自改裝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近年來多次對電動自行車質量安全進行抽查。其中,2022年電動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電池質量國家監督抽查顯示,電動自行車電池抽查不合格率為22%﹔2023年國家監督抽查情況通報中,廣東、上海、山東等15個省份171家銷售單位抽查電動自行車229批次產品,發現45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有17批次產品充電器與蓄電池不合格。

  據了解,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大多和電池有關。個別生產企業為了牟利,產品質量把關不嚴,使用了不合格的原材料。還有的企業則是片面追求電池的高能量和行駛裡程,忽視了電池的安全性。

  此外,有的消費者擅自改裝電動自行車,也是造成安全隱患的重要原因。趙先生是一名從事外賣服務的“騎手”,大部分工作時間都靠電動自行車配送。他表示,由於外賣、快遞等配送時間要求比較嚴格,因此,當蓄電池續航能力變差、速度提升有限時,部分從業人員就會私自改裝電動自行車,以提升續航能力、提高車速。“有的公司為了安全,統一配發了符合標准的電動自行車和電池,但‘騎手’普遍反映續航能力較差、車速較慢。”趙先生說。

  清華大學車輛與運載學院副教授馮旭寧表示,導致電動自行車起火的原因,主要集中在私自改裝電池、使用不相匹配的充電器和電池老化上。違規改裝或加裝大容量電池,技術門檻較低,消費者自己就能改裝,但安全要求很高,稍有不慎就會導致安全事故發生。“要消除電動自行車的安全隱患,一方面需要強化國家標准,防止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要求企業提升安全意識,從源頭端管好電池出廠﹔另一方面,在嚴把電池安全關的基礎上,杜絕私自改裝。”馮旭寧建議。

  河北井陘縣讀者孫建國建議,有關部門應嚴查不合格電池,對制造和售賣劣質、不符合國家標准電池的電動自行車商家嚴懲不貸。同時,充電樁和電動自行車生產廠家也要採取更加先進而安全的技防措施,加強技術創新,從源頭上減少充電爆燃隱患。

  建設足夠數量的充電設備,滿足居民需求

  我國《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明確規定,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筑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不少小區都在醒目位置張貼宣傳畫,採取多種舉措禁止電動自行車上樓或者居民攜帶電瓶上樓充電。不過,記者走訪一些小區后發現,違規現象仍有不少。有的小區單元門上張貼著“禁止非機動車停放”的標識,然而單元樓一層大廳內就停放著電動自行車,樓梯間裡也停有電動自行車。

  電動自行車上樓現象難以杜絕,還是因為居民有迫切的停車和充電需求。山西太原市馬女士反映,小區內許多居民都是騎電動自行車出行,但小區一直沒有建設公共充電樁。“入住的居民逐步增多,有充電需求的車多了起來,現有的充電設備完全不夠用。有的小區居民就偷偷將電瓶拿回家充電。物業發現這種行為一般會及時制止,但也只是治標不治本。解決問題的關鍵還在於建設足夠數量的充電設備,滿足居民的充電需求。”馬女士說。

  沒有集中的電動自行車停車棚,或者停車位、充電樁不夠用,是眼下不少小區居民的急難愁盼問題。特別是在一些老舊小區,空間本來就有限,基礎設施又陳舊老化,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問題更加突出。

  山東濰坊市王先生反映,小區內部分充電樁損壞長期得不到維修,車棚內的充電樁又未安裝齊全,難以滿足居民充電需求。“還有的車棚裡停放了不少無人認領使用的廢棄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擠佔了本就不寬裕的充電區域。小區基礎設施建設不能重建輕管,應該想辦法讓車棚、充電樁物盡其用,真正服務於民。”王先生說。

  而在一些有集中停放和充電位置的小區,有居民反映停放和充電費用太高,增加了居民的負擔。有小區物業曾張貼通告,表示充電樁充電費由電費加服務費構成,電費採用階梯電價,服務費則為電費的20%。有小區居民表示:“這樣算下來,電費比自己回家充要高出不少,而且電池容量越大、充電時間越長,收費越高。有的居民因此不願意使用充電樁充電。”還有居民反映,部分停車棚還要收取年費,“而且停車一年收費並不便宜”。

  疏堵結合,消除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

  加強管理和巡查是禁止電動自行車上樓、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的有效辦法。對此,專家建議探索建立物業引導、業委會約束、職能部門執法的綜合管理模式,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完善巡查、值班值守制度和操作規程,及時發現不規范停放和充電行為﹔做好消防設施日常維護,及時發現和整改消防安全隱患,並按規定向主管部門報告。

  有讀者表示,規范電動自行車管理,宜疏不宜堵,既要消除電動自行車上樓存在的嚴重安全隱患,又要給小區居民提供便捷、安全的充電環境,這更需要管理者的精細考量。

  廣東深圳市福田區沙頭街道天安社區快遞、外賣等蓬勃發展,電動自行車充電需求旺盛。該社區黨委書記黃鴻江介紹,社區現已建成充換電設備40處、充電位2167個,形成2分鐘充電圈。充換電設備布局於符合樓宇安全距離規范的空曠區域,附近也配備了消防設施,充分滿足了社區充電需求。“社區一方面聯合交警對新業態企業進行安全宣教,聯合街道應急辦定期開展安全排查,另一方面通過線上線下廣泛宣傳,進一步規范居民行為,同時認真檢查整改快遞員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居民飛線充電等,確保安全。”黃鴻江說。

  針對電動自行車停車位、充電樁不足的問題,南京大學城市科學研究院執行院長胡小武表示,規范電動自行車管理,小區應當保障建設戶外集中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可以將一些公共區域優先用於解決居民電動自行車充電問題。“對於日益增長的電動自行車出行需求,下一步應該推動小區建設公共充電樁,規劃沿街的電動自行車停車位,補充建設公共充電設施。”胡小武說。

  山西盂縣讀者程瑜表示,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採取市場化運行模式,推進老舊小區充電設施改建。對已經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區摸清底數、分步實施,分批增建、改建電動自行車充電棚﹔選擇小區分布較多的公共場所,建設小型集中臨時充電點,滿足群眾充電需求。

  “城市內有大量的電動自行車使用者,但街邊的充電樁極少,大部分充電樁設置於小區內,非本小區人員不讓進,給電動自行車使用者造成極大不便。”四川成都市讀者何勇海建議在商場、公園等公共區域補充設置電動自行車充電點位,且開發全城統一的電動自行車充電樁線上檢索渠道。

  此外,還有地方提出電動自行車的換電模式。浙江有關部門提出,率先在快遞、外賣等電動自行車集中使用行業探索推廣“以換代充”模式,推動換電市場有序發展。在未來,規范電動自行車電瓶規格和形態,方便換電站統一供給電池服務,能夠以安全、便利的方式,更好地保障電動自行車的使用。

  《 人民日報 》( 2024年04月22日 07 版)

(責編:艾宇韜、康夢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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