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實施意見
9月5日,記者從浙江省市場監管局獲悉,為全方位提升學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浙江省政府辦公廳出台《關於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從責任壓實、合規管理、過程監管和共建共治四個方面入手,提出了19條工作舉措,包括在全國率先提出學校食材數字化全鏈追溯、“四色碼”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卡位責任制、后廚色標現場管理以及推廣大容器“消毒房”等。《意見》將於10月1日起正式實施。
《意見》要求壓緊壓實各方責任,明確校長(園長)是學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負總責。
除了學校食堂、風味特色檔口以及校內超市這類校內就餐場景之外,《意見》對校外供餐、學校周邊餐飲兩類校外食品業態均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比如提出各地要將學校周邊小食雜店、小餐飲店等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嚴厲打擊無証經營和售賣、貯存、使用“三無食品”、超過保質期限食品、腐敗變質食品等違法行為﹔要求中小學、幼兒園應避免校內售賣高鹽、高糖及高脂食品。非寄宿制中小學、幼兒園原則上不得在校內設置食品小賣部、超市。
對於最主要的食堂業態,《意見》要求實施“雙總監、多食品安全員”機制,由學校、食堂承包(委托)經營企業分別配備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依法履行相應職責。為滿足師生多樣化消費需求,高校引入社會力量承包(委托)等方式經營學校食堂的,應按照出租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以公開招租方式選擇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能承擔食品安全責任、社會信譽良好的經營者。《意見》還對學校食堂的食材追溯、后廚環境、餐具消毒、病媒生物防制等方面分別提出了操作規范。
值得一提的是,《意見》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浙江特色的創新舉措。比如提出利用數字化追溯管理食材﹔鼓勵學校后廚導入色標管理、4D法、五常法、6T法等先進現場管理方法等。
據悉,2024年暑假期間,浙江省共有2388家中小學校食堂“硬基礎”換新升級,投入改造資金達4.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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