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向社會公布
湖州新修訂的鄉村旅游促進條例12月起施行
2024年11月08日08:18 | 來源:湖州日報
小字號
11月7日上午,湖州市人大常委會舉行新聞發布會,正式向社會公布新修訂的《湖州市鄉村旅游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據悉,《條例》經湖州市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修訂通過、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批准,將於12月1日起施行。
鄉村旅游是傳承鄉村文化、促進農民增收的重要手段,也是具有顯著時代特征的民生產業、幸福產業。原《條例》於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發揮了很好作用,鄉村旅游成為湖州促進城鄉共同富裕的新動能,為全省、全國提供了“湖州樣本”“湖州方案”。
隨著我國旅游消費需求呈現出品質化、個性化、多樣化特征,湖州市鄉村旅游也進入了提質升級的全新階段,但發展仍然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等問題,原《條例》部分條文已難以適應發展需要。此次《條例》的修訂通過,將以法治方式對鄉村旅游進行系統性、整體性制度優化,以固化提升發展經驗成果,持續擴大領先優勢,對促進湖州市鄉村旅游高質量發展、助力鄉村全面振興具有重要意義。
據了解,新修訂的《條例》不分章節,共三十四條,不僅對各方主體職責作出了明確規定,更明確提出鄉村旅游綠色發展、特色發展、融合發展、集約發展、智慧發展、共富發展“六大發展”路徑,注重吸納湖州市鄉村旅游發展的經驗成果,充分彰顯“湖州方案”的特色優勢。同時,新修訂的《條例》對鄉村民宿、露營活動、在線旅游服務等當下熱點的提質升級和規范經營也作了明確規定。
為確保新修訂的《條例》執行到位,湖州市級相關部門將緊盯突出綠色發展、提亮共富底色、聚焦品質升級、規范安全監管“四個重點”,高站位抓好《條例》的宣貫和落實。同時,建立“三張清單”,抓緊制訂完善22個配套政策和制度,確保《條例》落地見效。
(責編:孫鵬、王麗瑋)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