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房子做慈善 產權登記無障礙
杭州首單法人機構捐贈不動產慈善信托登記成功辦結
作為一座“慈善之城”,杭州的不動產慈善信托產權登記的創新之路,正越走越暢通。
慈善信托,指的是委托人基於慈善目的,依法將財產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願以受托人名義進行管理和處分,開展慈善活動的行為。在不動產慈善信托中,該信托財產即是不動產。繼2023年全國首單個人不動產慈善信托落地杭州桐廬后,近日,杭州市首單由法人機構委托設立的不動產慈善信托,也順利辦結了不動產登記。這也是杭州市在慈善信托轉型改革中取得的又一突破。
據悉,這單慈善信托的委托方是一家法人機構,受托人為浙商金匯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金信托”),“裝入”該慈善信托的包含一處面積近500平方米、總價值500萬元的商業辦公場所。今后,該場地所產生的租金、售賣價款以及其他收益,將主要用於支持公益慈善事業發展。
“2022年,市民政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等5部門就曾聯合發文,開展不動產慈善信托的探索。結合去年桐廬的‘首單實踐’,今年5部門再次印發通知,優化不動產慈善信托流程,取消了網簽備案環節。”杭州市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這也是‘情理之中’——畢竟設立慈善信托,不同於房屋買賣行為。這也為機構和個人捐贈不動產做慈善,提供了更為便捷、省心的路徑。”
記者了解到,早在2021年5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的《關於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意見》中,就明確要探索各類新型捐贈方式,鼓勵設立慈善信托。2024年新修訂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也提出,將全面支持慈善信托發展。為此,杭州在慈善信托轉型改革領域先行先試,成為全國首個有慈善信托不動產登記落地案例的城市。
“依據我國信托領域的相關法律法規,受托財產需要與信托機構自有的財產進行隔離,但為了更好管理和運營‘置入’慈善信托的不動產,信托機構又需要充分行使不動產權利。”浙金信托相關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杭州通過在不動產証上附注等創新形式,能夠証明轉移至受托人名下的不動產屬於信托財產而非受托人的自有財產,從而實現該不動產的獨立性並產生“資產隔離”的效果。此舉明確了委托人捐贈的不動產僅用於慈善目的,也為適應未來的慈善信托事業開辟了不動產登記路徑,具有廣泛推廣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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