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民主 矢志愛國
——紀念沈鈞儒先生誕辰150周年
今年1月2日是沈鈞儒先生誕辰150周年紀念日。沈鈞儒先生是偉大的愛國主義者和民主主義者,著名的法學教育家和律師,中國民主同盟的杰出領導人,中國共產黨的親密戰友。他一生崇尚民主、追求法治,為民族獨立、國家富強、人民幸福獻出了畢生精力,為堅持和發展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統一戰線和多黨合作事業作出了不朽貢獻。
一、追求進步的清末進士、投身革命的法學教育家
沈鈞儒先生1875年1月2日出生於蘇州一個封建士大夫家庭。他自幼接受系統的傳統文化教育,先后中秀才、舉人,1904年赴北京應殿試,得賜進士出身,成為中國歷史上最后一批進士之一。1905年秋,他赴日本進入東京私立法政大學法政速成科政治部學習。在日學習期間,沈鈞儒先生目睹了日本維新變法后國力增強,並受同期在日本的改良派人士影響,認為君主立憲制度可以振興中國。
1907年,沈鈞儒先生卒業回國,時值國內立憲運動興起。為督促清廷盡快真正立憲,他與熊范輿、雷光宇等人聯合百余人向清政府遞呈了《民選議院請願書》,要求召開民選議會,為君主立憲做先行准備。這是第一份要求召開國會的請願書,並公開在《中國新報》等報紙上發表,產生了很大社會影響,成為日后國會請願運動的先導。在清政府統治的最后幾年裡,沈鈞儒先生多次組織參與國會請願運動,積累了較高的社會聲望和影響。1908年底,他受命籌備浙江省諮議局並於1909年當選為副議長。任職期間,他提出《收回寶石山、莫干山地畝以保內地主權案》,維護國家領土不受外國人侵佔,當時有記者稱贊沈鈞儒先生是議員中為數不多的“立言得體要,最為明白事理者”。他還和陳叔通一起,申請創辦了中國第一個私立法專學校,任代理校長兼憲法講師。在立憲運動中,沈鈞儒先生結交了各方面人士,逐漸看清了清政府是假立憲之名、行專制之實,促使他的政治思想從立憲轉向革命。
1911年10月,武昌起義引發了全國性的革命浪潮。沈鈞儒先生在杭州為革命黨人推翻清政府做了政治方面的籌備工作。起義爆發時,他親手降下浙江省諮議局懸挂的龍旗,與馬敘倫等通電全國,宣告浙江獨立。辛亥革命后,沈鈞儒先生加入了統一共和黨與中國同盟會,參與籌備了民憲黨,希冀通過發展政黨來建立民主共和的議會政治。在倒袁活動、護法運動、反對曹錕賄選等政治活動中,都能看到他奔走呼號的身影。軍閥混戰下民國政治一片混亂,沈鈞儒先生所追求和期待的民主法治之路愈加艱難。隨著這一時期新文化運動的發展和五四運動的影響,馬克思主義在中國得到更廣泛的傳播,沈鈞儒先生開始廣泛閱讀和研究相關著作,為日后與中國共產黨攜手前行打下了堅實的思想基礎。
1927年2月,北伐軍攻克杭州后,沈鈞儒先生被任命為浙江省臨時政府政務委員會秘書長。浙江省臨時政府誕生於國共第一次合作,省政府代理主席由共產黨員宣中華擔任,沈鈞儒先生在工作中與其“交換意見,密切協商合作,至為融洽”,進一步認識到了中國共產黨為革命奮斗、為人民服務的志向。此時國民黨反共活動已很明顯,內部斗爭激烈,沈鈞儒先生始終立場分明,堅定地支持國共合作。“四一二”反革命政變前夜,國民黨暴力解散浙江省臨時政府。4月14日,沈鈞儒先生因被判定為親共分子也被拘捕,蔣介石本欲將其槍決,后顧慮其社會聲望,最終予以釋放。
二、英勇無畏的愛國民主人士、奔走救國的政治活動家
沈鈞儒先生出獄后回到上海,擔任上海法科大學(后改名為上海法學院)教務長,同時是執業律師。他多次秘密支持革命事業,遇有被國民黨逮捕的進步人士必奔走營救。1929年12月,沈鈞儒先生加入中國革命互濟會,積極募捐並營救白色恐怖嚴重時期的被捕人士。在擔任上海法科大學教務長時,他盡其所能保護進步力量,聘任的教師多為進步人士,其中包括中共地下黨員。1933年,他參加了宋慶齡、魯迅等組織的中國民權保障同盟,參與營救了共產國際聯絡人牛蘭夫婦,共產黨員陳賡、羅登賢等人。沈鈞儒先生對冤獄或無力負擔訟費者常做義務辯護,以敢於主持正義、不畏豪強而享譽律師界。1934年,他當選為全國律師協會常務執監委員,要求國民黨政府制定“冤獄賠償法”,實行冤獄賠償制度,在國民黨獨裁統治下力爭維護人權與司法公正。
1932年1月28日,淞滬抗戰爆發。沈鈞儒先生在上海律師公會名義下,通過經濟委員會等基金團體援助十九路軍,支持抗日﹔組織學校師生拯救傷兵,將自己的律師事務所作為慰勞十九路軍的物品收捐所。1935年,隨著中國共產黨發表“八一宣言”呼吁停止內戰、一致抗日,北平學生爆發了轟轟烈烈的“一二九”運動,全國掀起了全民抗日救國新高潮。受此影響,1936年1月28日,在紀念淞滬抗戰四周年大會上,沈鈞儒先生等抗日救國人士發起成立了上海各界救國聯合會。散會后,這位已經61歲的老人,同與會人員一起步行至淞滬抗戰無名英雄墓前祭奠,並帶領大家庄嚴宣誓:“我們一定繼承抗日救亡遺志,為爭取民族解放而奮斗到底!”5月31日,沈鈞儒先生同宋慶齡、馬相伯、章乃器等人號召成立了全國各界救國聯合會,被推選為常務委員兼任組織部長。9月18日,毛澤東致信沈鈞儒等人,對他們“抗日救國的言論和英勇的行動”表達“無限的敬意”並表示願意共同進行抗日救國斗爭。7月,中共中央成立上海辦事處並委派胡愈之聯系救國會,沈鈞儒先生從此正式與中國共產黨有了組織上的聯系。他帶領救國會協助中國共產黨進行了大量建立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宣傳,掩護了許多共產黨員免遭迫害。
全國各界救國會成立后,遭到國民黨政府的嚴重不滿。沈鈞儒先生受到諸多打壓與威脅,但他毫不屈服,仍然以極大的熱情和精力投入抗日救國運動。他曾表示:“要參加(救國會)就要准備坐牢房,甚至砍頭。否則就不參加。”1936年11月23日,國民黨當局秘密非法拘捕沈鈞儒、章乃器、鄒韜奮、李公朴、王造時、沙千裡、史良等全國各界救國聯合會領導人,制造了震驚中外的“七君子”事件。這一“救國有罪”的政治冤獄激起了人們的極大義憤,全國各方面人士開展了聲勢浩大的營救運動,要求立即將沈鈞儒先生等人無罪釋放。國民黨當局頑固堅持“愛國運動危害民國”的論調,對沈鈞儒等人提起公訴。國民黨當局的倒行逆施激起了全國各界人士的強烈反對。1937年6月25日,宋慶齡、何香凝、胡愈之等發起“救國入獄運動”,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反響,各界知名人士紛紛簽名要求“愛國入獄”,給國民黨當局以強大的政治壓力。7月31日,國民黨當局不得不停止羈押,將“七君子”交保釋放。
三、中國民主同盟的杰出領導人、中國共產黨的親密戰友
1939年冬至1940年春,國民黨頑固派掀起第一次反共高潮,破壞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為聯合各方人士團結抗日,1939年11月,沈鈞儒先生與張瀾、黃炎培、梁漱溟、章伯鈞等發起成立了統一建國同志會。1941年1月,皖南事變爆發。黃炎培、梁漱溟等一些黨派負責人及張瀾等社會賢達人士“深感為民主與反內戰而團結之必要”,於是年3月在統一建國同志會的基礎上組建了中國民主政團同盟。沈鈞儒先生原為創議人之一,但因他和救國會同共產黨關系密切,恐遭國民黨反對,民主政團同盟讓他暫緩參加。沈鈞儒先生顧全大局,仍積極支持民主政團同盟從事的民主運動。1942年,沈鈞儒先生率救國會加入中國民主政團同盟,救國會成為民主政團同盟的“三黨三派”之一。1944年9月,中國民主政團同盟改名為中國民主同盟,沈鈞儒先生當選為民盟中央執行委員、中央常務委員。他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民盟的團結抗日力量、爭取民主政治的活動裡,繼續與中國共產黨緊密合作,他的救國理念和政治實踐也日益向中國共產黨靠攏。
1946年1月,沈鈞儒先生作為民盟代表之一,出席了抗戰勝利后在重慶召開的政治協商會議。在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民主人士的共同努力下,這次會議通過了政府組織案、國民大會案、和平建國綱領、軍事問題案、憲法草案案五項協議。但國民黨政府很快制造了一系列破壞和平民主的暴力事件,沈鈞儒先生極度憤慨,公開演說以譴責國民黨蓄意破壞政協決議的行為。5月,國民政府還都南京,沈鈞儒先生也由重慶回到上海,參加民盟總部的領導工作,並與黃炎培、梁漱溟等代表民盟斡旋國共和談。國民黨一方面進行“和談”,一方面調集重兵進攻中原解放區,后又單方面召開“制憲國大”,關閉和談大門,“改組”政府以維護獨裁統治。沈鈞儒先生堅決反對國民黨公然推翻政協決議的行徑,在公開講話中指出:“國民黨改組政府是繼續內戰,出賣民族利益,是反人民、反民主的內戰。”
民盟堅決維護政協決議,表明“絕不參加政府”,招致國民黨當局忌恨。1947年10月27日,國民黨當局宣布民盟“為非法團體”,明令對該組織及其成員的一切活動“嚴加取締”。在國民黨的高壓下,民盟總部於11月6日被迫解散,無法公開進行政治活動。沈鈞儒先生表示:“民盟一定要搞下去!內地不能公開搞,就到香港去搞。我已下定決心,非走不可,萬不得已時,就是剃掉胡子也要走。”同張瀾等秘商后,沈鈞儒先生在中共地下黨組織的幫助下離開上海,抵達香港,醞釀恢復民盟總部,繼續展開民主斗爭。
到港后,沈鈞儒先生多次參加民盟在港中央執行委員談話會,否認國民黨解散民盟的合法性,提出在香港恢復民盟總部。他與章伯鈞被推舉為召集人,著手籌備召開民盟一屆三中全會。1948年1月,沈鈞儒先生在香港主持召開民盟一屆三中全會。會議通過了新的政治綱領和宣言,公開宣布同中國共產黨攜手合作,為徹底摧毀國民黨反動政府,實現民主、和平、獨立、統一的新中國而奮斗。沈鈞儒在會議中指出,“民盟在國共兩黨之間不能保持中立了,中間道路也行不通”,要“與共產黨實行密切的合作”。他在閉幕會上強調,對於民盟確定的新的政治路線和政治目標,各參會人員應該不畏權威,將其宣傳到各地去。民盟一屆三中全會是民盟的一個重大歷史轉折點,它拋棄了“中間路線”,堅定地選擇了中國共產黨、新民主主義,為民盟之后參加新政協、參與新政權奠定了思想和組織基礎。
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發布“五一口號”,號召“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各社會賢達迅速召開政治協商會議,討論並實現召集人民代表大會,成立民主聯合政府”。5月1日,毛澤東致函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主席李濟深和中國民主同盟中央常務委員、主持民盟盟務的沈鈞儒,以協商的口吻具體提出了召開政治協商會議的時間、地點、參會黨派和原則、實施步驟等,對“五一口號”第五條作了進一步的闡釋。5月5日,沈鈞儒、章伯鈞代表中國民主同盟,與其他民主黨派領袖聯名通電響應中共“五一口號”的號召﹔同時致電毛澤東並轉解放區全體同胞,表示“國族重光,大計亟宜早定”。5月8日,沈鈞儒先生在香港《華商報》舉辦的“目前形勢與新政協”座談會上表示,中共的這一號召是和平的、民主的,明確表示了對中國共產黨的信任和對其建設性主張的認可與支持。
1948年9月,沈鈞儒先生作為第一批北上解放區的民主人士之一,由香港秘密啟程抵達哈爾濱,參加新政協的籌備工作。1949年6月,沈鈞儒先生在北平參加新政協籌備會,並當選為常務委員會副主任。在籌備會開幕典禮上,他代表民盟發言時表示:“我們一定要制定出一個能反映全國人民要求的施政綱領草案,擬定出一套完全合於革命的新民主主義政治原則的聯合政府組織大綱的草案來,以便順利地進行新民主主義國家的建設。”他親身參與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和具有臨時憲法作用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等的起草工作。他作為民盟代表出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見証了新中國的成立,完成了制定人民憲法、實現民主政治的夙願。
1949年10月1日,沈鈞儒先生被任命為首任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在任期間,沈鈞儒先生傾力建設和完善新中國的司法制度、審判制度,大力推動健全各級人民法院組織機構、強化審判工作、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等,為新中國人民法院建設作出重要貢獻。他還為新中國第一部法律《婚姻法》和新中國第一部憲法“五四憲法”的頒布實施做了大量工作。在“五四憲法”正式通過后,沈鈞儒先生無限感慨地說:“我從前清以來就從事憲政運動,在歷次運動中不知花了多少心血,結果都是枉費心機。今天,在黨的領導下,才看見到社會主義的憲法,是真正人民的憲法,是真正民主的憲法。”他在第一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上激動地表示,“我是一個人民的法律工作者,我要繼續同廣大人民群眾在一起,來竭盡全力地保衛憲法,並為憲法的實施而認真、積極地工作”。
新中國成立后,沈鈞儒先生當選為第一、二、三屆全國政協副主席,第一、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第一屆民盟中央副主席。1955年2月,民盟中央主席張瀾先生與世長辭,已是耄耋之年的沈鈞儒先生被推舉為代理主席。次年2月,沈鈞儒先生正式當選民盟中央主席,任主席直至逝世。他領導民盟團結廣大知識分子“聽黨話,跟黨走”,積極為社會主義服務,教導大家“為了適應形勢的發展變化,要好好學習毛主席著作,並虛心向工農學習”,鼓勵大家“活到老,學到老,做到老”,帶領民盟在參加國家文化教育建設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
沈鈞儒先生一生幾乎經歷了中國近現代史上所有的重大革命運動,從毅然放棄封建仕途、主張君主立憲,到投身革命運動、接受三民主義,最終向共產黨靠攏、信奉馬克思主義,他始終為救國救民傾盡全力,為民主法治不懈奮斗,鞠躬盡瘁。自五四運動始,沈鈞儒先生便開始不斷吸收馬克思主義和中國共產黨的救國主張。在認識到隻有中國共產黨才能救中國后,他自始至終都做到了對中國共產黨無比信賴、忠貞不移。他曾分別於抗戰時期的1939年、新中國成立后的1950年、逝世前的1962年三次向中國共產黨提出入黨請求,雖然出於統戰工作需要未被組織准許,但在1963年元旦招待宴會上,周恩來總理在祝酒詞中特別提到,“沈老是民主人士左派的旗幟,他曾經為民主主義、為社會主義奮斗到老”。這是對沈鈞儒先生為實現人民當家作主而奮斗一生的最好詮釋。
我們紀念沈鈞儒先生,就是要學習他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無私無畏、勇於斗爭的精神風范,學習他崇尚民主、追求法治、探索真理、追求進步的優秀品格,更要學習他與中國共產黨親密合作、風雨同舟的堅定政治信念。在長期的革命斗爭中,他同毛澤東、周恩來等中共領導人結下了深厚友誼,成為共產黨值得信賴的摯友和諍友。晚年的沈鈞儒先生對中國共產黨的感情更篤。1962年參加國慶慶典時,毛澤東在天安門城樓上問候他的健康狀況,散會后親自扶他同下電梯,他回家后激動地說到:“我們要永遠聽毛主席的話,永遠跟中國共產黨走。”這既是沈鈞儒先生對后輩的諄諄囑托,也是民盟對中國共產黨緊密追隨、堅決擁護的生動體現。
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的今天,民主黨派成員應以沈鈞儒先生等前輩先賢為楷模,繼承和發揚多黨合作優良傳統,更加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圍,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徹落實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定不移與中國共產黨想在一起、站在一起、干在一起,堅持好、發展好、完善好中國新型政黨制度,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而團結奮斗。
《 人民日報 》( 2025年01月02日 0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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