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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負電價”?(經濟新方位·對話)

人民日報記者 丁怡婷
2025年04月04日09:05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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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電收費、用電付費”,符合大多數人的認知。但企業發電您聽過報出負電價嗎?

  今年,浙江在個別時段出現-0.2元/千瓦時的電價。山西、山東、廣東、甘肅等地此前也出現過零電價或負電價,引發一些討論,比如“電白送,是電力市場設計失靈了嗎”“是不是新能源發展過快導致電力供過於求”“新能源發電,收益會不會受影響”等。應當如何看待負電價?記者採訪了國家能源局相關司局負責人和業內專家。

——編者

  對話嘉賓:

  國家能源局相關司局負責人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規劃發展部副主任韓放

  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專職董事唐俊

  為何出現?

  負電價不等於負電費,體現電力現貨市場的實時供需信號,但也反映了該時段電力系統調節能力有限

  記者:負電價是如何產生的?這是電力市場的正常現象嗎?

  國家能源局相關司局負責人:負電價不等於負電費。我國電力市場包含中長期、現貨、輔助服務市場等,現貨市場的價格機制“能漲能降”,依托分時價格信號動態反映供需。現貨市場短時出現負電價,在綜合中長期市場、新能源補貼及煤電容量電價等因素后,仍會以正電價結算,不會出現“付費發電”。

  新能源發電隨機性、波動性強。如果在某個時段,新能源大發、用電負荷又恰好偏低,就可能出現負電價。以浙江為例,發電側,1月份以晴好天氣為主,新能源出力激增﹔用電側,春節假期工廠用電負荷下降,疊加氣溫偏高、取暖需求下降,全省日均用電負荷驟降,導致個別時段電力供大於求。

  負電價體現了電力現貨市場的實時供需信號,反映了電力系統在新能源大發時、短時間特別是節假日期間出現的供大於求現象。總體看,短時出現負電價或零電價,符合市場運行規律。

  但如果長期出現負電價,可能意味著電力明顯供大於求,需要根據市場價格信號及時引導電力規劃建設,建立適應新能源大規模發展的多維度價格機制,例如完善煤電容量電價、輔助服務價格以及綠電環境價值等,以市場化方式更好推動能源低碳轉型。

  韓放:電能不可以長周期大規模儲存。目前抽水蓄能、電化學儲能等可以存儲部分電能,但儲存量有限且成本相對較高。當用電負荷極低時,機組出力已降至最低,減少出力或者儲存電能成本較大,可能導致現貨市場出現負電價。負電價的本質是電力系統短時間內調節能力有限,沒有調節能力的發電企業花錢購買調節資源。

  電力現貨市場均設置限價,即最高限價和最低限價,不同省份各不相同,大部分省份最低限價是0元/千瓦時,當最低限價為負時,就可能出現負電價。浙江去年5月1日轉入長周期結算試運行至今,負電價時段佔比不到2.5%。國外電力現貨市場也會出現負電價,2024年,德國電力現貨市場負電價出清時段佔比5%,法國、荷蘭、西班牙、芬蘭等國也曾出現過負電價。

  記者:為什麼發電企業會願意低於成本申報價格,而不是停掉一些機組?

  韓放:在一天或幾天中,負電價僅佔較少時段。對於火電機組而言,頻繁啟停對機組壽命影響較大。而且,電力系統需要有一定的火電機組保持運行,以應對新能源發電的波動性、保持電力系統的頻率穩定。對於新能源場站來說,早期項目有電價補貼,雖然報了負電價,但疊加補貼實際收益仍有可能為正。

  有何影響?

  有短時負電價,也有短時高電價,市場價格優化發用電行為

  記者:負電價對發電企業、電力用戶有什麼影響?發電企業會不會出現較大虧損?

  國家能源局相關司局負責人:現貨市場交易電量佔比一般在10%以內,電力中長期合同保障了發電企業電量電價的“基本盤”,目前看負電價對總體收益影響有限。以浙江為例,新能源90%的發電量按照0.4153元/千瓦時結算,僅10%參與現貨市場,即便出現負電價,結算價格仍可覆蓋發電成本。再比如山東電費結算由“中長期+現貨+容量補償”組成,現貨交易實行“日清月結”,按月度周期有80%以上為中長期合同,負電價對結算電價影響較小。

  也應看到,電力現貨市場中,不僅有短時負電價,也有短時高電價,市場價格優化發用電行為的引導作用正在顯現。比如短時高電價,可以引導火電企業頂峰發電、電力用戶減少用電需求,提升電力供需緊張時段的安全保供能力﹔短時低電價,可以引導火電企業壓降出力、儲能和虛擬電廠等主體參與系統調節、電力用戶增加用電需求,擴大新能源消納空間。

  唐俊:負電價環境下,對煤電機組而言,發電空間會受到一定擠壓。隨著新能源裝機佔比不斷提高,煤電機組需要逐漸適應從主要發電角色向“發電+調節+頂峰”的靈活性電源角色轉變。如何在保障電力供應穩定的同時,降低運營成本,提高靈活性,是煤電機組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

  對新能源場站而言,負電價帶來的直接影響是度電均價下降。受中長期合約簽約比例等交易策略和預測水平影響,不同場站結算均價存在較大差異。從長遠看,新能源需要通過技術創新、精准預測發電出力等舉措,降低發電成本,提升市場競爭力。同時在項目前期做好投資決策,優選項目類型、建設地點以及裝機規模,降低投資風險和運營難度。

  韓放:老百姓可能關心負電價對居民電價的影響。現行電價體系下,居民用電價格執行目錄銷售電價,未與市場價格挂鉤,短期現貨市場價格漲跌不會傳導至居民側。

  記者:當前電力系統調節能力仍然存在短板,隨著新能源大規模接入,負電價會成為趨勢嗎?

  韓放:從短期看,新能源裝機規模迅速擴大,對系統靈活性的要求提高,尤其隨著更多省份的現貨市場轉入正式運行,負電價有可能會更頻繁出現。但從長遠看,負電價給出了明確的價格信號,將加速推動電力系統調節資源建設,提升電力系統靈活性,負電價的頻次可能隨著調節能力的提升而逐步收斂,呈現動態平衡特征,避免價格大幅波動。

  如何完善?

  優化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完善電力市場機制,實現新能源在更大范圍內的優化配置和協同消納

  記者:一些觀點認為,負電價客觀反映了新能源面臨的消納挑戰,可能影響收益預期和投資積極性。下一步,推動新能源平穩有序參與電力市場,有哪些考慮或者建議?

  國家能源局相關司局負責人:近年來,電力系統調節能力持續提升。截至2024年底,全國靈活調節煤電規模超6億千瓦,抽水蓄能投產規模超5800萬千瓦,累計建成新型儲能超6000萬千瓦,跨區跨省輸電能力超3億千瓦。2024年在新能源裝機增速遠高於負荷增長的情況下,新能源利用率維持在95%以上。

  下一步,我們將配合國家發展改革委落實好新能源全面入市政策,指導各地結合實際,科學確定存量與增量項目機制電量電價,保持存量項目平穩運營的同時,通過市場化方式確定增量項目的機制電價,讓企業能夠有合理穩定的預期。

  同時,優化電力系統調節能力,進一步發揮虛擬電廠、新型儲能、氫能等調節作用。完善電力市場機制,加強省份間電力互濟,以市場方式促進變動成本更低的新能源優先消納,實現新能源在更大范圍內的優化配置和協同消納,降低省份內現貨市場負電價頻次。強化市場運營監測,建立常態化電力市場運行預警機制,實時監測負電價發生頻次與持續時間,科學研判市場風險,提前採取防范措施。

  韓放:電力現貨市場短期出現負電價不會顯著影響企業的長期運營。但也啟示我們,未來需進一步深化電力市場化改革,打破省份間的交易壁壘,通過全國統一市場實現資源更大范圍的優化配置﹔引導新能源合理規劃、科學投資和高質量發展﹔建立多元化收益渠道,拓寬新能源的價值實現路徑﹔引導用戶側資源主動參與系統調節,推動新能源實現高質量發展。

  唐俊:在能源轉型的大背景下,新能源發展是必然趨勢,但並不意味著可以忽視火電、燃氣等其他電源的重要性。各類電源應在市場機制的引導下,實現優勢互補,共同保障電力系統穩定運行。同時,要加強電網網架結構的建設和優化,提高電力輸送和分配效率,這也是實現新能源利用率提升和各類電源協同發展的關鍵。

  《 人民日報 》( 2025年04月04日 02 版)

(責編:葉賓得、王麗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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