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小區外牆脫落了,由誰維修?又到了白蟻活躍季,房屋發現蟻害怎麼處置?新制定的《杭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7月1日起正式施行。6月25日,杭州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市住保房管局負責人等就法規情況作了介紹。
2006年,杭州市曾制定了相關條例,並於2015年全面修訂。時隔十年,相關內容已不適應實際需要。新制定的《條例》共八章45條,聚焦市民重點關心的問題,對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各方面進行了全面明確,實現規范對象全覆蓋、安全責任再落實、管理措施有創新、危房解危路徑更暢通。
在適用對象上,除了城市房屋的使用安全,《條例》將農村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也納入適用范圍。同時明確,違法建筑在處置前,當事人也需遵守《條例》,實現存量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全覆蓋。
在管理職責方面,《條例》進一步明確了各相關部門的權責邊界。杭州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建立健全管理工作體系和機制﹔厘清房產主管部門、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以及其他部門之間的職責分工﹔規定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建立健全房屋使用安全常態化、網格化管理制度。
在安全管理措施上,《條例》在上位法基礎上進行了細化和補充。不僅總結固化了杭州市房屋裝修線上備案、裝修碼監管等創新管理經驗,還創新設置了農村房屋裝修規定,明確了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應當告知村民委員會的具體情形。此外,《條例》還加強了白蟻防治管理工作、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管理,並對應當進行外牆面安全性檢測的情形、相關檢測報告管理以及后續的處置等內容作出規定。
針對危險房屋解危,《條例》明確了危險房屋解危各方責任和危險房屋停止使用后的現場管控措施、危險房屋解危的判定標准及解危項目的后續管理要求,規定危險房屋維修加固和拆除后實施重建的,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應按規定進行審批和建設。
在監管方式上,《條例》明確杭州市房產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信息歸集,實現與相關部門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推動監管工作數字化、信息化。建立重點監管房屋定期體檢制度、重點監管房屋清冊,分類設定檢查周期,委托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對納入重點監管房屋清冊的房屋開展安全檢查、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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