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

以法治賦能基層治理 用文脈浸潤矛盾化解

《衢州市矛盾糾紛預防和多元化解條例》2月1日起施行

鄭菁菁、詹聖熙
2026年01月29日08:41 | 來源:衢州日報
小字號

  矛盾糾紛預防化解,直接關系群眾切身利益,關系著社會的和諧穩定。1月28日,衢州市人大常委會召開《衢州市矛盾糾紛預防和多元化解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發布會。記者從會上獲悉,該《條例》將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融入“南孔文化”、確立“調解優先”導向、將“一窗受理”成功經驗上升為制度規定……該《條例》亮點紛呈,是衢州深耕社會治理領域的又一項地方立法成果。

  以立法手段破局

  通過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衢州在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方面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社會矛盾糾紛也呈現出類型多樣化、主體多元化、訴求復雜化等新特點。

  源頭預防系統性不足、解紛資源整合不夠、有效經驗需要固化等現實瓶頸,亟待通過法治手段破局。在此背景下,衢州市人大常委會錨定矛盾糾紛預防和多元化解這一切入點,將《條例》納入2025年立法計劃提請審議項目,由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聯合牽頭起草。起草團隊歷時10個月深耕細作,系統梳理全市行之有效的解紛經驗,將實踐成果轉化為法規條文。

  立法過程中,衢州市人大常委會廣泛征求部門意見、行業調解組織建議、專家學者見解及社會公眾訴求,歷經四十余輪修改完善,讓法規緊密貼合基層實際。2025年11月,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正式批准《條例》,為衢州矛盾糾紛化解工作裝上了“法治引擎”。

  融入“南孔文化”元素

  《條例》的一大創新亮點,便是將“南孔文化”與矛盾糾紛化解深度融合,培育“有禮解紛”品牌,以德治滋養法治。

  據衢州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法工委主任張群英介紹,衢州在基層社會治理中,創新融合“南孔文化”與新時代“楓橋經驗”,著力培育以“仁愛為本、誠實守信、崇和止爭”為核心內涵的“有禮解紛”品牌。“這一實踐彰顯了以文化人、以禮促和的治理智慧,為矛盾糾紛化解注入了鮮明的人文溫度和地域特色,是‘衢州有禮’在基層治理領域的生動實踐。”張群英表示。

  當儒家禮治智慧與矛盾糾紛化解相遇,會碰撞出怎樣的火花?

  據衢州市委政法委有關負責人介紹,衢州在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工作中不僅注重事后調解,更強調源頭預防。通過樹立“禮讓三分、事了人和”的解紛理念,提煉形成“禮待、禮辯、禮讓、禮和”四步工作法,實現“內化於心、外化於行”的治理效果。

  為讓“有禮”落地生根,衢州將其全面融入調解員培訓、法治宣傳、村(居)民公約修訂等工作,從思想根源上減少矛盾滋生。衢州的部分縣(市、區)已設立以個人或團隊命名的“有禮調解工作室”,培育了一批善用鄉土語言、熟知風俗人情、深受群眾信任的“有禮”調解員,用文化溫度化解矛盾隔閡。

  構建多元解紛格局

  除了融入“南孔文化”,《條例》還有哪些特色亮點值得關注?

  記者注意到,《條例》筑牢社會治理前端防線,如《條例》第二章突出預防為主,推動治理重心向事前防范轉移,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和法院、檢察院在行政決策、行政執法、案件辦理等全過程中主動履行預防職責,推動治理關口前移。

  此外,《條例》確立了“調解優先”導向,規定受理或者接到矛盾糾紛申請后應當告知並引導當事人選擇成本較低、對抗性較弱、有利於關系修復的化解方式,調解不成的則及時轉入法定程序。

  《條例》還將矛盾糾紛化解平台“一窗受理”的成功經驗上升為制度規定,明確縣(市、區)綜治機構和鄉(鎮)、街道矛盾糾紛受理平台實行“一窗受理、精准分流、依法辦理、閉環管理”的運行模式,通過對受理的矛盾糾紛賦碼或者其他方式,為當事人查詢辦理進度、結果等信息提供便利。

  《衢州市矛盾糾紛預防和多元化解條例》的出台,是提升衢州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打造新時代“楓橋經驗”衢州樣板的重要標志。下一步,衢州將充分發揮各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工作站)的平台樞紐作用,並面向全市各級調解組織、村(社區)干部等基層力量開展“全覆蓋、滾動式”專項業務培訓,提升運用《條例》化解實際問題的能力。

(責編:葉賓得、康夢琦)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