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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如何推廣普及?(財經深一度)

人民日報記者 屈信明
2026年03月30日08:27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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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據來源:重慶金融監管局、大連金融監管局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

  “十五五”規劃綱要提出,“健全食品藥品全鏈條全過程監管機制,完善食品藥品安全責任體系”“加強從農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監管,強化風險源頭管控,提高協同監管和智慧監管水平”。

  作為專業化、市場化風險管理工具,在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預防和救助水平、化解矛盾糾紛等方面,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能發揮積極作用。不少地方積極完善相關保險機制,通過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提升食品領域經營主體安全生產意識和能力,更好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實現消費者、食品行業企業及有關部門多方共贏

  嘗美味海鮮、吹清爽海風,賞各色建筑、看水鳥翩飛……遼寧大連市是熱門旅游城市,每年暑期都吸引不少游客。但夏季高溫潮濕,易增加食品衛生隱患。如何更好保障食品安全與消費者權益?河北石家庄市的馬俊說起去年8月一次旅游經歷。

  “我在瓦房店一家度假村吃過晚飯,出現腹瀉等症狀,像是食物中毒。”馬俊說,飯店負責人立刻幫他聯系就醫。他到醫院輸液后,不適感很快減輕,“飯店負責人還告訴我,他們投保了‘食安保’,已向保險公司報案,醫藥費賠償有保障。我很快收到500多元保險賠付,這讓我寬慰許多。”

  馬俊獲賠的“食安保”,是當地以餐飲服務線下實體店為主要群體,推出的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投保企業如發生食品安全意外事故,例如食品存在細菌、真菌、寄生虫及農藥等污染,或混有異物、遭第三人惡意投毒等情形,應承擔的對消費者經濟賠償責任,由保險公司進行賠償。2025年,該產品在大連累計提供風險保障53.08億元。

  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是以被保險人生產經營的食品存在缺陷,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時,依法應負的經濟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專家表示,引入保險機制助力保障食品安全,有利於實現消費者、食品行業企業及有關部門多方共贏。

  “食品安全責任保險便利被侵害消費者獲得經濟賠償,能有效化解矛盾糾紛。”中國社會科學院保險與經濟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說,有時消費者吃壞肚子,相關企業投保食責險,由保險進行賠付,理賠更有保障、過程更加順暢,有利於提高消費者維權效率和滿意度。

  對企業而言,投保食責險有利於穩定經營、降低風險。大連甘井子區一家參保美食城公司負責人李楠認為,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將企業面臨的賠償風險轉化為可預期、可控制的保費支出,分散企業處理意外事件潛在壓力,保障企業生產經營的連續性。

  “通常,食責險承保機構也會將風險管理環節前移,幫助企業將安全生產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減少事故風險。因此,參保食責險也是企業向市場傳遞積極信號,有利於提升自身受認可度。”北京大學中國保險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鄭偉說。

  更重要的是,保險能成為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的重要手段。

  “例如,‘食安保’作為政府監管重要補充,可有效減輕政府在食品安全事故中的善后處置壓力,優化監管資源配置。”大連金融監管局有關負責人說。此外,通過費率浮動機制實現“獎優罰劣”,引導企業誠信經營、合規自律,有利於形成“政府監管、企業自律、保險保障、公眾監督”的多方協同共治合力。

  創新拓展保險責任,擴大保障覆蓋面

  我國發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由來已久。2015年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明確,國家鼓勵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參加食品安全責任保險。2019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提出,推進肉蛋奶和白酒生產企業、集體用餐單位、農村集體聚餐、大宗食品配送單位、中央廚房和配餐單位主動購買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有條件的中小企業要積極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發揮保險的他律作用和風險分擔機制。

  從實踐看,一些地方積極推動優化相關服務,創新拓展保險責任,有針對性地擴大保障覆蓋面。

  “抽檢水果發現問題需要銷毀,保險給予了賠付,為我們避免經濟損失。”浙江麗水市遂昌縣一家水果店店主吳昌說,去年,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在食品安全相關檢查中,發現其銷售的芒果農藥殘留超標。經調查,他已盡到進貨查驗義務,並非主觀故意。市場監管部門對不合格產品進行銷毀的同時,保險公司對水果店經濟損失進行理賠。

  據了解,麗水著力深化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機制創新,將農批農貿市場、學校食堂、養老機構食堂等重點領域經營主體納入投保范圍,發現問題食品,商家通過保險機制獲得賠付,減少經濟損失風險,提升其規范經營意識。

  “‘保險+抽檢+溯源’風險分擔機制持續深化,保險功能從單一風險賠付到全鏈條治理參與,有利於構建食品安全社會共治體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麗水市市場監管局食品協調處有關負責人說。

  原中國銀保監會發布的《關於財產保險業積極開展風險減量服務的意見》提出,在安全生產責任保險、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等責任保險以及車險、農險、企財險、家財險、工程險、貨運險等各類財產保險業務中,要積極提供風險減量服務。近年來,一些地方成立食責險服務中心,組建專家隊伍、協管隊伍、技術隊伍等專業團隊,定期或不定期對餐飲和食品單位進行檢查,對不合格單位提出整改意見,抓好源頭風險管理。

  食品生產經營主體類別眾多。如何進一步提高保障覆蓋面?精准識別細分場景、因地制宜創新產品是重要一招。

  “我們推動保險公司針對不同行業痛點,開發定制化產品體系。”重慶金融監管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劉詠說,例如,對於生鮮食品領域,重點覆蓋異物混入、包裝缺陷等引發的食源性疾病。優化適合網絡訂餐的保險服務,深化“保險+科技”融合,加強系統對接,實現自動核保,全流程線上化操作。對於大型生產企業,保險責任覆蓋檢驗檢測、食品召回等費用。對理賠事項及時介入,小額案件快速處理,減輕消費者及中小微餐飲企業相關壓力,同時化解糾紛,發揮保險“減震器”“穩定器”作用。

  劉詠說,通過強化產品創新,食責險服務對象從傳統餐飲向全產業鏈延伸,涵蓋學校食堂、餐飲行業、食品生產企業、農業合作社、網絡訂餐及食品配送等重點領域。2025年,重慶財險業為4274家企事業單位承保食責險,風險保障金額超過2500億元,同比增長13.12%。

  差異化開展產品創新,各地拿出“十八般武藝”。上海市擴大集中投保主體范圍,連鎖食品生產經營者、集團公司、社區管理部門等可作為集中投保主體﹔浙江湖州市在面向小微經營主體提供普惠型“南太湖食安保”基礎上,結合夜經濟、農家樂風險保障需求,創新開發“餐飲保”“食小安”“食無憂”個性化產品。

  “因地制宜創新產品設計,進一步拓寬食責險覆蓋面,有利於織密織牢食品安全保障網。”王向楠說。

  隨著食品安全監管水平提升,食責險創新推廣將迎來更好環境

  柴米油鹽、三餐四季,是千家萬戶熱氣騰騰的“小日子”,也事關治國理政“大賬本”。發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對加強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積極作用日益顯現。不過,盡管食責險在國內經歷多年發展,但與國際上成熟保險市場相比,推廣普及程度還不高。

  業內人士表示,該險種在全國層面有鼓勵性政策,但一些地方推動食責險落地推廣的管理制度仍需細化,食責險投保與食品企業監管聯動有待加強。部分地區探索政府購買或相關機構贈送等方式提升覆蓋面,從各地情況看,投保仍多以企業自願為主。

  “與國際上一些成熟市場相比,我國食品安全責任事故中,企業懲罰性賠償較少,民事賠償責任風險轉移壓力較低,一些經營主體對風險分散轉移缺少動力,投保意願不足。”鄭偉說。

  有消費者關心,在食品安全重點領域推進強制責任保險制度是否可行?

  據了解,我國保險法明確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外,保險合同自願訂立”,說明建立強制保險制度需要在立法方面予以明確。食品安全法規定“國家鼓勵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參加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如探索強制投保,需進一步完善有關法律基礎。

  此外,食責險產品供給也要加強創新優化。產業鏈不同環節、不同類型的食品行業企業,風險保障需求各有側重。從市場供給看,相關保險產品設計還有不少提升空間。

  “目前,市面上食責險產品更多聚焦於保障直接的人身傷害賠償,可覆蓋非直接健康成本、食品召回費用等的產品相對不足。”王向楠說,保險機構可探索將食品召回費用、營業中斷損失等納入保險責任,同時,持續完善風險巡查、檢驗檢測、專業培訓等“防賠結合”服務體系,增強產品吸引力。

  業內人士表示,展望“十五五”,隨著食品安全監管水平提升,食責險創新推廣將迎來更好環境。

  “提高協同監管和智慧監管水平,有利於通過數據共享,便利保險機構獲取食品企業風險狀況等數據,提升食責險科學定價水平,實現長期可持續發展﹔同時,保險機構可利用相關智慧數據進行遠程風險監測,實時開展風險減量服務。”鄭偉說,構建以食責險為紐帶、相關機構廣泛參與的食品安全社會化治理體系,將更好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風險。

  《 人民日報 》( 2026年03月30日 18 版)

(責編:艾宇韜、王麗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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