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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協同探路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

三省一市同為促進長三角政務服務“一網通辦”立法

蔣欣如
2026年04月01日09:50 | 來源:浙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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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隨著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江蘇省促進長三角政務服務“一網通辦”規定》,長三角三省一市人大常委會均已通過促進長三角政務服務“一網通辦”的規定(下稱“規定”)。這是全國首部政務服務領域的區域協同立法,標志著長三角政務服務一體化從“項目協同”邁向“制度協同”,將為優化長三角營商環境和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提供有力法治支撐。規定將於2026年5月1日起同步施行。

自2019年以來,三省一市積極協作,已實現300余項政務服務事項長三角“一網通辦”,40類高頻電子証照跨省互認,累計交換數據181.75億條。協同立法,是進一步破除區域壁壘的關鍵一步。

“立法過程中,三省一市堅持依法協同、平等協商、優勢互補、務實高效。”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倪永軍表示,從聯合起草,到同步審議、表決和實施,規定以高效統籌尋求最大公約數,對進一步促進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建設有重要意義。

建設統一大市場,首要是規則統一。針對企業跨省域經營審批標准不一等問題,規定明確對長三角“一網通辦”事項實行統一清單管理,三省一市政務服務主管部門共同編制、發布,並根據企業跨地區經營和個人異地辦事需求逐步擴大范圍。

跨省通行的運輸企業從業人員,是區域服務協同直接的受益人之一。長三角推動10類交通領域電子証照跨區域共享互認,助力500余萬名駕駛員跨區域暢行,有效降低企業群眾跨區域辦事成本。打破行政壁壘的高效服務,降低了跨區域經營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也讓經營主體能將更多精力投入到發展和創新中。

為進一步夯實數據共享與安全基礎,規定提出,推進電子証照、電子印章、電子簽名等跨省(市)、跨部門、跨層級互通互認。同時,要求依法加強政務數據安全管理,切實保護國家秘密、個人隱私、保密商務信息等。

服務渠道建設是長三角“一網通辦”從“能辦”到“好辦”的關鍵支撐。浙江省數據局副局長劉璇介紹,近年來,浙江不斷迭代政務服務辦事窗口建設,形成了以“浙裡辦”為核心的“一網通辦”浙江模式。依托銀行、郵政等基層平台,全省打造1.4萬個“就近幫辦”網點,有效破解山區海島辦事難題的做法,也被規定吸收固化,“將以此次立法為新起點,把規定要求轉化為更多實踐成果,以更大限度激發市場活力,讓長三角企業群眾辦事更便捷、更省心。”

(責編:艾宇韜、王麗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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