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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90天到7天!溫州瑞安跑出非法捕撈行刑銜接“新時速”

潘敏潔、王檸
2026年05月15日10:23 | 來源:天瑞地安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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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向當事人宣讀不起訴決定書及行政處罰決定書……”近日,在溫州瑞安市人民檢察院與瑞安市農業農村局漁政執法人員的聯合執法現場,隨著兩份文書同步交到當事人手中,一起非法捕撈案件在短短幾分鐘內便完成了司法與行政程序的閉環。

  這一看似平常的執法場景,背后卻是瑞安率全省之先推行的非法捕撈行刑銜接新機制——“雙書同達”。這不僅是執法流程的再造,更是瑞安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將“高效辦成一件事”落到實處的生動縮影。

  “以前一個非法捕撈不起訴案件,從作出不起訴決定到完成行政處罰需要90天的辦理周期。”瑞安市農業農村局政策法規科科長陳張峰說,這三個月裡,當事人心裡始終懸著一塊石頭,不知道自己到底罰沒罰、怎麼罰,既影響了他們的正常生產生活,也耗費了大量一線執法力量去反復溝通。“真正的政績,不是看我們走了多少繁瑣的程序,而是看我們有沒有真正把群眾的‘急難愁盼’放在心上,幫他們解決實際困難。”

  為了搬走這塊壓在群眾心頭的“石頭”,瑞安積極探索改革路徑,推出“雙書同達”運行機制。何為“雙書同達”?即在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的同時,農業農村局漁政執法人員同步宣讀並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我們將原本‘串聯’的漫長流程變成了‘並聯’的極速通道,實現了檢察環節與行政處罰環節的零時差銜接。”陳張峰介紹。

  在“雙書同達”的同一場合,檢察官與漁政執法人員還輪流對當事人進行現場訓誡,同步告知當事人生態損害賠償義務、增殖放流等修復責任的履行要求。這在第一時間強化了違法后果認知,防止當事人產生“不起訴等於不處罰”的誤解。

  為確保該機制長效運行,2025年,瑞安市人民檢察院與瑞安市農業農村局聯合出台《關於加強非法捕撈不起訴案件檢察監督與行政執法銜接的實施方案(試行)》,建立常態化聯絡機制,指定專人負責案件對接,切實把改革成果轉化為穩定的治理效能。

  今年以來,瑞安市四起非法捕撈不起訴案件均實行“雙書同達”、聯合訓誡教育模式,整個行政處罰流程均在7日內辦結。“從90天到7天,數字變化的背后,是瑞安執法人員服務理念的深刻轉變。”陳張峰說,“隻有把執法的‘力度’與為民的‘溫度’結合起來,讓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與效率,這才是我們追求的政績。”

(責編:葉賓得、康夢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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