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推廣浙江第三批共富經驗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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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前不久,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印發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經驗做法(第三批),推廣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10條經驗做法。
2021年,《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意見》正式發布。五年來,浙江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積極開展實踐探索,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取得明顯實質性進展,形成了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第三批10條經驗做法分別為:青年入鄉發展集成改革、“固定+流動”醫療衛生服務模式、低收入家庭挂單奔中、科技成果先免費試用后付費轉化機制、文化特派員制度、干部人才資源傾斜集成改革、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建強“縣城—中心鎮—重點村”發展軸、海洋塑料廢棄物治理“藍色循環”模式、“土地綜合整治+”促共富。
“本批經驗做法立足基層實踐、聚焦改革創新、緊扣民生需求,呈現出爭先示范、改革集成、民生導向的三大鮮明特征。”浙江省發展改革委區域協調處(共同富裕促進處)相關負責人介紹。
這幾年,浙江對標共同富裕示范區重點工作、重大改革,聚焦經濟高質量發展、縮小“三大差距”、基本公共服務一體化等重點領域,多項經驗為全國首創。如為破解偏遠地區群眾就醫難問題,浙江推進巡回診療車定時、定點、定人“三定”服務,推動醫療衛生從注重機構全覆蓋轉向更加注重服務全覆蓋。
再如文化特派員制度。浙江在全國首創實施文化特派員制度,從機關、高校、企事業單位、文化文藝學會協會等選拔文化特派員,精准派駐鄉鎮(街道)、結對村(社區),開展思想傳播、文化建設、鄉風文明建設等工作。制度實施兩年以來,選派省、市、縣(市、區)三級超1500名文化特派員,實現鄉鎮(街道)全覆蓋。
浙江堅持“案例就是路徑”,推動基層實踐向制度集成轉變,實現政策、場景、項目有機銜接,為全國復制推廣奠定扎實基礎。如科技成果先免費試用后付費轉化機制,浙江已累計向山區海島縣免費試用科技成果1100余項,帶動山區海島縣技術交易額年均增長17%。為有力助推山區海島縣高質量發展,浙江還出台干部人才資源傾斜集成“改革十五條”等舉措,讓山區海島縣GDP、投資、居民收入等主要經濟指標增速連續四年高於全省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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