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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乡再记】·让工资合理涨起来

王慧敏

2011年06月29日15:50    来源:人民网浙江频道     手机看新闻

  如果把做大社会财富这个“蛋糕”看做是政府的责任,那么,分好社会财富这个“蛋糕”,那就是政府的良知。温家宝总理两会前与网友在线交流时的这番话,犹如和煦春风轻拂人们的心田。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的收入分配一直在向资本倾斜,个人劳动收入在社会财富分配中的比重较低。也就是说,工资上涨远远赶不上财政收入和企业利润增长。

  而对大多数人来说,劳动收入,是最为重要的收入来源。甚至是唯一的来源!

  这会带来什么结果呢?当劳动所得在整个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过低时,自然会导致绝大多数居民收入水平偏低,消费能力不强。而消费能力不强直接导致内需不旺。

  眼下,东南沿海到处出现“用工荒”,其实从深层次看,也是分配不合理带来的后遗症。大多数农民工的工资每月只有1000来元,刨去在城里的吃住花费,根本剩不下几个钱,出来打工的动力当然就不那么足了。

  分配结构是经济结构的一部分,居民收入增长慢,资本所得占比过大,还会进一步拉大贫富差距,影响整个经济结构的优化,影响我们的转型升级,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逐步提高劳动所得在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大问题。

  涨工资、增收入是广大工薪阶层的企盼,也是社会关注热点。然而,涨不涨工资,职工说了并不算数。因为在企业中职工相对处于被动地位,特别是在就业不充分的情况下,对很多人来讲,能有个饭碗就不错了,谁还敢和老板讨价还价涨工资?

  这些年,我国陆续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完善职工养老金保险等,对维护职工的权益和利益起了重要作用。但企业赚了钱,到底企业该留多少,又该拿出多少来给工人涨工资,目前还没有相关规定和标准。工资这件事,企业想涨才能涨,职工着急也没用。

  涨工资,光靠企业家的良心发现是不够的,还应有行之有效的机制,不断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譬如,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将企业利润和职工工资挂钩;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减轻工薪阶层税收负担等等。

  涨工资会使企业的用工成本增加,特别是一些市场竞争充分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利润空间较小,涨工资会让企业负担加重,经营风险加大。这就需要政府加大支持力度,对那些符合经济发展方向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在就业、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减轻他们的负担,让企业给职工涨工资更有底气。

  还有一种现象应当引起足够重视:一方面,在国民收入分配当中,居民收入的比重较低;另一方面,在一些垄断行业,职工的收入和福利待遇又远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对此,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提高居民收入的同时,切实规范行业和企业过高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既要让干得多的人不吃亏,也不能让干得少的人占便宜。

  一句话,分配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统筹考虑、稳步实施,才能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正义,让大家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得到更多的实惠。



  链接:王慧敏专栏《下乡再记》《下乡手记》
(责任编辑:一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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