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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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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载亏60超载赚60 夺命工程车狂奔盈亏生死线

     人民网浙江视窗04月28日讯 连日来,工程车笨重的车轮碾碎了一个个脆弱的生命,毁坏了一个个幸福的家庭。接二连三的车祸,让工程车司机、车老板和相关企业、单位,都站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这些人间悲剧的一再重演,到底是车祸,还是人祸?是司机和车老板为逐利而草菅人命吗?高压态势的严打重罚是否能彻底解决问题呢?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走访了一些工程车司机和车老板,试图揭开车祸背后的利益链条。

    养一辆车一年成本10万元

    一辆车毛利一天500元

    在下沙一个工地,土方老板老曹和几个司机蹲在尘土飞扬的工地门口。老曹难得那么空闲,他的黄沙车因为没有准运证被扣了。

    看到记者,老曹扯着嗓子用浓重的带安徽口音的普通话嚷道:“这怎么办呢?车子被扣了,我们30万元买来的,还是贷款买的。没钱赚啊,每年还要交那么多钱!车子没了,生意没法做了!钱怎么还得出啊?”

    说是土方老板,但是老曹看上去比司机还像打工的,穿着一件破旧的绿色中山装,只扣了中间一个扣子,虽然只有38岁,但是黝黑的面孔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老了10岁。

    老曹连珠炮一般地报出一笔笔要交的钱:“一辆车一个月养路费要交4900元,一年车辆年检、保险费总要3万元。跑一趟油费要80元,现在的油多少贵啦!还有轮胎,三个月要换10个轮胎,换一个2500元。还有换刹车片,两个月就上千了。一年养一辆车子,成本总要10万元!”

    老曹是1994年开始开车的。去年7月,和人合买了一辆载重12.5吨的货车,花了30万元。他把车子挂靠在杭州一个运输公司下面,挂靠费一年4500元。老曹雇了一个司机,一个月给3100元工资。他和司机轮流开车,一个白班一个晚班,24小时地运土方。

    “去年那时候好,一天毛利有1500元左右。今年抓得严,日子难过了,一天毛利500元都不到。一年只能赚个七八万。”老曹算算说。

    4月24日下午,他的黄沙车因为没有准运证被城管执法队员查扣。按程序,大概要一个多星期才能把车开回来。

    车子被扣简直要了他的命,“你罚点钱就罚点钱,车子扣牢要那么多天,生意做不来,各种费用还是要交的啊,司机的工资还得照给。一天就要亏五六百块钱啊!”老曹不停地摇头叹气。

    不超载亏60元,超载赚60元

    多装一点就是多一点利润

    老曹只是一个土方小老板。而做了很多年土方生意,手下有十多辆黄沙车的下沙人李老板也直说没钱赚:“工地给我们的运价是每立方米18元,我们一车一般装13立方米的土方,差不多25吨,但一车的运输费就要160元。一天多的时候能跑个十一二趟,抓得严只能跑七八趟。”

    据了解,大型的工程都是层层转包的,经过大老板、二老板的两三次转手,在直接承包的车主身上利润空间已经有限。而且车多活少,能揽到拉土方的活已经不错了。为了抢生意,很多土方老板愿意出低价揽活。

    “没有一辆车不超载的,”李老板肯定地说,“不超载就没钱赚。”一辆核载10吨的货车,通常要装20吨,甚至24~25吨。李老板算了笔账:“不超载亏60元,超载赚60元。车子总要装满的,没有装半车的道理。”

    “多装一点就是利润。”老曹作了一个堆的手势,两眼放光。

    超载车只能和交警玩起捉迷藏,乘着中午、傍晚交警吃饭的时候,或者后半夜,多跑几趟。而且这些车子的牌照都蒙满灰尘,看不清号码,“电子眼”也无可奈何。但是超载、超速的罚单还是免不了的,李老板说他车上就有一叠罚单:“一个月五六张罚单总有的。”

    土方老板对交警的超载处罚一清二楚:超载一次罚200元,司机扣两分;第二次被抓住,罚300元,扣三分。司机驾驶证的12分扣完了,就得去上学习班。

    交警一次2百元的处罚,比起超载的利润来不值一提,土方老板并不是很在意。他们怕的是被城管执法队员抓牢。如果没有工程车准运证被抓,要处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车子还要被查扣。这样的时间和经济损失,让老板们有些吃不消。

    一个人干两个人的活司机说:赚的是短命钱

    工程车事故频发,相关部门雷霆万钧地整治,运输老板们只能暂时避避风头。

    老曹觉得很冤枉:“我们是买车赚钱啊,又不是买杀手来。”

    老板们想当然地认为,一辆车两个司机轮流开车,装卸货的时候也可以休息,不会疲劳驾驶。

    但河南司机谢明(化名)说:“开货车实在太辛苦了,赚的是短命钱。”   谢明开过运油的槽罐车,虽然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是早上7点,但是装货需要时间,一辆辆车都要排队等。为了不耽误时间,司机们通常凌晨两三点多就起来到公司去排队。装满货就开始快跑,工作量是定死的,跑得慢回家就很晚了。谢明举例说:“在正常情况下,我一天只能跑8趟,但规定要跑12趟,我就只能起早贪黑地多拉快跑。”谢明最晚的一次晚上12点才回到家,睡到凌晨三点,又硬撑着起来去排队。

    据了解,做工程车司机收入还是比较高的,大多数司机拿固定月工资,也有按跑的趟数或者运的吨数来算钱的。一般一个月有三四千的收入。但是因为太辛苦风险高,很多司机都不太愿意干。

    “老板让我超载、超速,我有什么办法?除非我不要这个‘饭碗’了。”谢明无奈地说。他在河南有个7岁的儿子,和老婆两个人在杭州打工,老婆再次怀孕后就在家休息。

    “老板的心理都是又想马儿不吃草,又想马儿跑得快。”谢明说。疲劳驾驶对司机来说是家常便饭,在休息天也有家事要处理,不太能好好休息。“开车的时候困了,打起瞌睡来真是难受得要死。只好用凉水浇头、拔自己头发,或者扇自己耳光。”

    谢明认为,出事故很大的原因是因为司机心态不好,“又累,心理压力又大,免不了就油门乱踩了。开车时间久了,思想容易开小差,有时候还有幻觉,这时候要是出意外,就反应不过来了。”谢明说。

    撞死一个人赔二三十万

    出了事故司机索性逃回老家

    “能不能曝光一下保险公司?”大腹便便的王老板问记者。

    去年,王老板的一辆车子出了一起死亡事故。在下沙迎宾路上,装满粉沙土的大货车直行时撞了一辆带人的电动车,导致一人死亡。交警判定大货车负80%的责任,电动车负20%的责任。最近,法院判决责任方赔偿死者30万元,而保险公司只肯承担30%。王老板很不服气,委托了律师处理此事。

    “那司机要赔多少呢?”记者问。

    “司机坐牢去了,判了一年多。”

    据了解,一些司机只负责开车,罚单和赔偿都有老板负责。而有些司机要承担罚款和赔偿,老板承担车子被扣的损失。杭州一家大型混凝土企业关于赔偿责任是这么规定的:按照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驾驶员与事故另一方负同等责任,驾驶员要自行承担事故损失的10%;如果驾驶员负次要责任,则要自行承担事故损失的15%;如果驾驶员负主要责任或全责,则要自行承担事故损失的20%。此外,如果驾驶员开车外出发生了交通事故,事故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该驾驶员除了要承担以上的责任之外,还将被公司辞退。

    曾在某家商品混凝土公司从事安全管理的陈先生也证实了这一说法。两年前,陈先生所在公司的一辆搅拌车撞死了一个行人。事发后,交警认定搅拌车驾驶员全责,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按照定损总额的80%支付了17万元赔偿金。而事实上,死者的家属共拿到了28万元的赔偿金,也就是说,混凝土公司额外支付了死者家属10万余元。

    “死者和驾驶员都是外地来杭打工的,发生事故之后,死者的家属赶到杭州来和我们公司谈解决方案,最后决定私了,公司除了承担死者家属的路费、食宿等费用之外,还额外赔偿了4万元。”陈先生说,“按规定,发生司机全责的死亡事故,司机要自行承担事故赔偿金的10%。但司机也是个打工的,哪里拿得出这么多钱,索性就逃回老家去了,再也没露面过。”

    生命价值远远胜过金钱

    解决利益驱动问题还靠经济杠杆

    4月25日,市建委、市城管办、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政府职能部门联合召开了新闻通报会,启动工程运输车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机制,要把带血的工程车请出杭州。

    多种严管措施包括:实行工程车道路交通事故告诫与问责制度,对一年内收到两次以上告诫书的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及生产经营单位,责令停业整顿;把原本每月发布的交通违法排行榜调整为每周发布,并对上榜的货运企业或货运机动车,根据实际的上榜情况,采取撤销已核准的通行证、停发通行证等办法,直至整改措施到位为止;对造成严重事故的工程车责任单位,各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投标企业资格预选时不予选用一年。

    做过大货车司机的张师傅觉得,在相关部门严管重罚的条件下,可以利用经济杠杆,减免车老板的一些费用,使车老板在不超载的情况下也能赚到钱,“毕竟命比钱金贵,让车老板们不超载有钱赚,才是根本的解决办法。”

    车老板们希望有一个合法的生存空间,在老曹的车子被扣的同一天晚上,李老板的一辆黄沙车也因为没有准运证被查扣了。李老板说:“不是我们不想办准运证,而是办办太麻烦,时间又太长。下沙运土方的车子基本都没有准运证,被抓住损失又太大。”

    傍晚五点半,李老板的手机响了,白班司机问还要不要跑,李老板指示:“再拉一车。”

    -记者手记

    近来接连不断的大型工程车伤人事件,令市民们“谈车色变”,甚至“敬而远之”。在采访大车司机、老板、企业的过程中,我们越来越明显地感受到:大型工程车连续伤人的背后,是“用生命博金钱”的无奈。这样的博弈,付出的代价是沉重的,不仅仅是车祸受害者的生命,也有大型工程车司机们的命运,以及他们身后的一个个圆满家庭的破碎。我们在义愤填膺的同时,也开始反思大车司机和车老板们的生存状态。

    这些大车司机和车老板们,多半是外地来杭务工者,他们吃苦耐劳、拼了命地赚钱,想在这里实现改善自己和家人生活的梦想。由于处于利益链条的末端,在合法的范围内无利可图时,只能铤而走险,最终导致了“草菅人命”的后果。命永远比钱金贵,这样的“原始积累”并不可取,生命意识的旗帜是永远需要高涨的。但是在谴责带血车轮,完善各项法规的同时,怎样给这个草根阶层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是留给我们更深层的问题。 

    来源:  每日商报 作者: 见习记者 郑旭萍 记者 赵依里 摄影 杜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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