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警方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

丰宇

2020年04月22日09:41  来源:湖州日报
 
原标题:湖州警方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

记者从湖州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获悉,近期湖州警方根据情报线索,深挖细查、快速出动,破获了多起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在此,警方也提醒市民饲养宠物前,要了解是否属于国家保护动物,慎重网购宠物。

3月27日17时,长兴县公安局民警根据线索在长兴县太湖中路某水族馆内抓获嫌疑人陶某,搜查扣押猪鼻龟2只、黄头侧颈龟5只。经鉴定,扣押的猪鼻龟等动物都被列入CITES公约(2019版)附录II中。据查,2018年5月至2019年3月期间,陶某明知猪鼻龟、黄头侧颈龟属于保护动物,仍通过微信购买猪鼻龟2只、黄头侧颈龟17只,后销售12只黄头侧颈龟,涉案价值1860元左右。

4月1日,长兴警方又抓获了涉嫌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嫌疑人候某斌,4月2日在江苏泰兴市抓获周某,同时,扣押豹纹陆龟等4只。

经查,犯罪嫌疑人候某斌在明知苏卡达陆龟、四爪陆龟、豹纹陆龟属于国家保护动物的情况下,仍通过微信购买这些乌龟并饲养。3月8日,将豹纹陆龟、四爪陆龟以3200元的价格通过网络联系卖给周某。目前,犯罪嫌疑人陶某、周某、候某斌已被长兴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3月31日,南太湖新区公安分局发现辖区龙溪街道的孙某方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根据线索,3月31日、4月1日,警方通过侦查,在龙溪街道、八里店镇、织里镇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孙某方、潘某、许某平。经查,2019年6月,孙某方从网上购买一只猪鼻龟并饲养在家中,后其又将该猪鼻龟以200元的价格卖给许某平,后许又将猪鼻龟以一根加热棒换给潘某。目前,三人均已被南太湖新区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据悉,上述案件中的苏卡达陆龟、猪鼻龟、豹纹陆龟均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I中列明的物种,等同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四爪陆龟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警方提醒,居民在饲养宠物前,事先要了解它们是否属于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名录都在网上公开,可以随时查询,拿不准可向相关部门咨询,切莫触犯法律。慎重网购宠物,文明守法养宠。

(责编:张帆、张丽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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