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暂停2月起所有现场招聘活动

陈敏

2020年02月21日08:13  来源:宁波日报
 
原标题:受疫情影响不能提供 正常劳动的,工资照发

受疫情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权益怎么保障?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企业的职工工资怎么支付?企业对因疫情未及时返回复工的职工应该怎么办?当前如何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有效保障用人单位节后用工?在2月2日举行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六场新闻发布会上,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作了权威解读。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宁波国家高新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保税区每月2010元;慈溪、余姚、杭州湾新区每月1800元;象山、奉化、宁海每月1660元)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其中,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职工在带薪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春节后历来是青年就业及企业用工的高峰时期,据介绍,宁波人社局已调整工作方式,暂停2月起全市所有现场招聘活动,均由线下洽谈调整为线上对接。原定于2月7日的宁波市青年就业暨第31届高校毕业生供需洽谈会调整为网上“毕洽会”,宁波人社局将在宁波人才网、甬派APP、甬上APP专门开通“毕洽会”频道,让求职者足不出户就可在线上进行岗位搜索、简历投递和视频对接。同时,在整个2月份,宁波人才网将加强市县联动提供线上免费招聘服务。

自2月1日起,宁波人才网联合下辖6个区县(市)人才网将举办线上招聘会55场,目前,已推出6148家次企业、31535个就业岗位,经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可在线实时发布招聘信息,求职者可扫码登录应聘岗位、投递简历,大家可以登录宁波人才网进一步了解详情。

(责编:王丽玮、张丽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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