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轻微违法首错免罚 杭州开出首份告知承诺书

毛雨佳

2020年07月08日09:13  来源:杭州日报
 
原标题:交通运输轻微违法首错免罚 杭州开出首份告知承诺书

日前,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执法大队在一工地开展综合执法大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工程监理单位副总监罗某未到岗也未请假。执法人员通过系统查询发现,罗某在杭州另一工地同时担任试验监理工程师。

罗某这一行为是受公司委派,相关监理单位违反了《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中列明的施工、监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和合同约定在岗履职,在合同工期内不得擅自调整或者在其他工程项目兼职。”

“从7月1日起,我们在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实行轻微违法行为‘首错免罚’。监理公司的违法行为适用告知承诺制相关条款,所以,我们对这一违法行为实施告知承诺制执法,监理公司相关负责人也主动承认了违法的事实,并承诺改正。”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张涛说。据悉,这是浙江省施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以来,杭州在交通建设工程领域下发的首份告知承诺书。

据介绍,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是创新执法方式、优化裁量权、改善执法环境、提升交通执法形象的有益探索。通过实施这一制度,引导当事人自律守法意识,营造浓厚法治交通氛围,护航交通强国建设之路。下一步,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创新执法方式、优化裁量权、改善执法环境、提升交通执法形象,全面提升交通领域法治化水平,建设人民满意交通。

(责编:张帆、王丽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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