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打造长三角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引领区 台州湾新区获批设立

王世琪、郑亚丽

2020年07月19日09:25  来源:浙江日报
 
原标题:台州湾新区获批设立

浙江第6个省级新区落子台州。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日前,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台州湾新区。这是浙江省继杭州钱塘新区、宁波前湾新区、绍兴滨海新区、湖州南太湖新区、金华金义新区后,批准设立的第6个省级新区。

台州湾新区规划控制总面积约138.46平方公里,空间范围包括现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东部区块、台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东扩区块和滨海工业区块、台州市椒江区委托管理区块。管理范围包括台州市椒江区三甲街道(含椒江农场),白云街道两个社区,海门街道两个社区,下陈街道1个社区、8个村,以及十一塘、三山北涂、三山涂围垦区。

设立台州湾新区是浙江省全面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全力落实“四大建设”决策部署,完善大湾区“一环一带一通道”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台州湾新区将有效发挥当地民营经济特色优势,坚持节约集约,优化资源配置,突出主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着力打造长三角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大湾区临港产业带合作新高地、浙东南先进制造业引领区、台州湾港产城深度融合新城区。

省政府批复要求,台州湾新区要坚持体制机制创新,按照“一个平台、一个主体、一套班子、多块牌子”的体制架构,按程序成立新区管理机构,暂时保留台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牌子,同步撤销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等省级以下产业平台牌子。同时,台州湾新区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要遵循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总量,依法依规设置。

(责编:王丽玮、戴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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