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获批

2020年09月13日08:58  来源:人民网-浙江频道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浙江省开展构筑现代综合立体交通网络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浙江省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获批复同意,成为首批交通强国试点单位。

《意见》原则同意在设施水平、创新技术、交通治理、运输服务四大类12项任务开展试点,具体内容为:构筑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打造义甬舟陆海统筹双向开放大通道、打造美丽经济交通走廊、打造一流枢纽城市、推进新技术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推动交通产业创新发展、打造世界一流港口、打造平安交通、推动综合交通改革创新、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推进城市交通拥堵治理、绿色交通发展。

围绕交通强国建设要求,浙江将通过3年努力,完成综合交通建设投资超1万亿元;新建(改扩建)线网里程近1万公里,其中铁路1000公里、轨道700公里、高速公路1000公里、普通国省道1000公里、农村公路2000公里、内河千吨级航道100公里、油气管道1600公里、绿道2500公里;新建(改扩建)港站项目近100个,其中沿海万吨级泊位28个、机场项目15个、综合客运和货运枢纽24个、快递邮政项目24个。到2022年,全省综合交通网总里程达到14.7万公里,沿海万吨级泊位277个,运输机场旅客吞吐能力1亿人次,快递业务量175亿件,综合客运和货运枢纽108个。

省交通运输厅规划处负责人表示,《意见》涉及的12项试点任务已部署到全省17家交通强国试点单位。下一步,将按照《意见》中的试点工作要求,加快制定一套“可操作、可考核、可督察”的浙江版工作方案,同时做好交通强国试点任务和“十四五”规划的有机结合,力争用3-5年的时间,在构筑现代综合立体交通网络等任务要点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把发展蓝图变成“实景图”,为全国交通发展贡献浙江方案和浙江样板,为全面推进交通强国建设当好先行、做好示范。(张帆)

(责编:张帆、戴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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