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示范区先行启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批
标志着示范区“1+1+N+X”跨省域法定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体系构建成型

10月29日,记者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获悉,《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日前获沪苏浙两省一市人民政府联合批复,这标志着示范区“1+1+N+X”跨省域法定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体系构建成型。
长三角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跨两省一市,涉及五个镇,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金泽镇,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西塘镇。所谓“1+1+N+X”,第一个“1”即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第二个“1”即此次获批的先行启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N”即多个重点领域专项规划,“X”即若干详细规划。
2023年2月,国务院批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随后以示范区总规为依据,生态环境、交通、水利、供排水、产业、文旅等八个领域的专项规划由两省一市相关主管部门联合印发,水乡客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等40个指导项目实施的详细规划已由执委会、两区一县人民政府联合审批并实施。
“先行启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整个规划体系里,对上承接示范区总规的要求,对下指导详细规划的编制。”示范区执委会生态和规划建设部副部长刘伟告诉记者,跟以往的单元规划不同,该规划是跨省域5个镇组成一个整体单元,跨省域的单元规划编制以后,原先两省一市的5个镇将不再编制镇总规,是完全可替代的关系。
刘伟表示,作为跨省域规划,该规划所有的跨省规划都延续了示范区国土空间总规的要求,“最核心的一个特点是去除了行政边界,在更大范围内统一考虑该区域的功能。”
记者注意到,先行启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明确,先行启动区将优化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其中将锚固生态基底放在了首位,强调要构建生态保护红线,严守建设用地底线,优化城乡空间布局,集约节约用地。“此次规划同样延续了示范区总规生态绿色的要求,严控区域开发强度,落实存量发展、减量发展的理念,在整体空间布局上,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底线,推动高质量发展,通过国土空间规划的转型,倒逼发展方向的转型。”刘伟说。
同时,为更好推进规划实施,示范区执委会会同青浦、吴江、嘉善两区一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先行启动区统一的规划建设导则》,保障“一套标准管品质”。通过建设示范区智慧大脑平台,推动示范区时空数据一体化互联共享,支撑规划跨域协同治理和穿透式传导,实现“一个平台管实施”。
此外,示范区执委会已正式委托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中心开展示范区总规年度体检和评估,切实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对于发展的引领和空间保障作用,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