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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最高奖励100万元

丽水莲都发布十条奖励政策助力“开门红”

蓝倞、郑佳仑、何凌毅
2024年01月25日14:45 | 来源:丽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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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性最高奖励100万元,发放汽车、购房消费券……近日,丽水莲都区发布《莲都区一季度“开门红”“开门好”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共十条奖励政策,旨在通过助企扶企、刺激消费、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进度等,全面激发和提振社会各界发展信心,不断巩固和增强全区经济回升向好的态势。

  在加快企业上规上限方面,《方案》明确,鼓励批零住餐企业上限纳统,对2024年3月底前上限批零住餐企业,在《丽水市促进企业上规上限实施意见》奖励政策基础上,再给予5万元奖励。

  在开展“两重不停”政策激励方面,《方案》出台了两条举措,一方面鼓励企业加班追产,对在春节期间加班追产的规上制造业企业,且1—2月产值实现正增长的,分档分期给予电费0.3—0.5元/千瓦时的补助。另外一方面支持重大项目不停工,对区本级的省“千项万亿”重大项目或施工合同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在2月9日—2月19日不停工,根据现场施工人数分档给予奖励支持。对2月15日(正月初六)复工项目分档按70%奖励,每延迟一日复工奖励递减10%。

  在激发大众商品消费、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方面,《方案》明确将大力刺激市场消费,联合限上车企开展促销让利等活动,积极发放消费券。同时,春节期间发放第三批购房消费券,并视情再加推购房消费券。

  在加大就业服务保障力度方面,《方案》鼓励新员工来莲就业,鼓励老员工推荐新员工来莲就业,鼓励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用工调剂,鼓励四川叙永籍劳动者来莲就业,并制定了相应的奖励政策,在2月10日—3月9日期间,最高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5000元。

  同时,为了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增产增效,《方案》明确,将对一季度“开门红”“开门好”贡献较大的企业给予奖励。如:鼓励外贸企业开拓市场,对2024年一季度生产经营绩效增量达2000万元(含)、5000万元(含)、1亿元(含)、2亿元(含)以上的外贸生产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外贸流通企业按生产企业的50%标准享受。

(责编:孙鹏、康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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