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缩小“三大差距”切入点
台州为乡村片区组团发展立法

3月28日上午,《台州市促进乡村片区组团发展规定》经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全国首部为促进乡村片区组团发展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也是浙江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的创新实践。
乡村片区组团发展是近年来浙江各地探索的发展新模式,村与村突破传统物理空间限制,统筹区域内规划编制和要素资源,实现以强带弱、共建共赢,有效激活了乡村发展内生动力,提高了区域协同发展的整体性和联动性。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於艳华说,在《浙江省“千万工程”条例》的大框架下,《规定》立足台州特色和需要找准“小切口”,聚焦关键问题细化机制做法,以立法形式为乡村组团发展提供更多政策支持和机制保障。
“《规定》为推动片区组团有序、可持续、迭代深化提供指引。”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处处长周才勇说,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机制,《规定》总结台州各地实践做法,鼓励强村带动、产业联动、项目驱动、景区辐射、村企融合、空间重构等类型的发展模式,还针对沿海、沿路形成示范带、示范片区跨乡镇组团的现实情况,引导和支持跨城乡、跨乡镇的跨区域组团发展,为未来“大片区”发展预留空间。
针对当前片区集聚效应不明显、发展带头人欠缺、要素制约发展等问题,《规定》强化要素政策支持,法规中近三成条款从财政资金、金融扶持、土地支持、人才支持等方面规定了扶持保障措施。如鼓励片区集体经济组织整合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农房等资源,拓展片区发展空间;鼓励有条件的片区开展农村职业经理人试点探索,用市场化的方式招聘人才、团队参与片区组团项目的运营和管理。
目前,台州已形成临海溪望谷、温岭石塘、玉环干江、天台后岸、仙居白塔、三门横渡等多个和美乡村精品片区,在实现农民增富、集体增收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按照浙江省委、省政府建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的战略构想,台州市黄岩区西部山区的宁溪镇、屿头乡、上郑乡、富山乡,正以宁溪镇为核心,探索“大镇带小乡”组团发展模式,探索区域一体化协同发展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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