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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江流域“三水统筹”生态补偿落地

丽水牵头守护一江清水

叶辛、季荣涛、杜佳妮
2026年03月20日09:02 | 来源:丽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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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记者从丽水市水利局获悉,瓯江流域已正式列入浙江省“三水统筹”生态保护补偿范围,作为牵头设区市,丽水将携手温州共同推进流域上下游联防共治。

据了解,此次补偿机制由浙江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联合印发实施,浙江成为全国首个将“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统筹理念引入瓯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的省份。瓯江流域内,丽水市龙泉、云和、莲都、缙云、遂昌、松阳、景宁、青田等8个县(市、区)纳入实施范围,占参与县(市、区)总数的80%。

“瓯江发源于丽水,流经温州入海,上游保护好了,下游才能受益。”丽水市水资源水土保持管理中心主任毛瑞翔介绍,根据实施方案,2026年至2030年,每年由纳入补偿范围的县(市、区)安排一定额度资金,丽水市、温州市分别按相应规模安排出资,省财政按照市级财政出资额度规定比例配套支持。补偿资金将专项用于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领域。

与以往单一水质考核不同,此次补偿机制致力于建立一套立体化核算体系:以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等四项水质指标为基础,选取生态流量等水资源指标、底栖动物状况指数等水生态指标作为补偿要素,并结合国家相关考核要求、流域功能定位、供水安全等情况稳步有序调整。

“谁污染、谁治理,谁保护、谁受益”。这一机制让生态保护有了“硬约束”,也让守护绿水青山者有了满满的“获得感”。

作为瓯江流域的“源头守护者”,丽水市承担着牵头协调的重任。丽水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着力推动相关县(市、区)尽快明确补偿协议,健全完善区域联防共治机制,按照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要求,协商共同推进流域保护与治理,联合查处跨界环境违法行为。

“瓯江不仅是浙江第二大水系,也是丽水人民的母亲河,流域面积占全省近四分之一。此次‘三水统筹’补偿机制的落地,标志着瓯江流域共治从‘单兵作战’迈向‘系统治理’。”丽水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说。

(责编:艾宇韬、王丽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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