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杭州:规范任职管理 赋能行业协会商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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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近期,杭州市委两新工委、市委社会工作部正式出台《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专门针对324家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进行明确。作为推动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的重要制度举措,《办法》紧扣加强党对行业协会商会的全面领导这一核心,系统性明确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的全流程要求,为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筑牢制度根基,也为其助力杭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杭州市委社会工作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行业协会商会虽然小众,但十分重要,是连接政府、市场和企业的重要桥梁纽带,在推动杭州产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凝聚行业力量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与此同时,当前杭州部分行业协会商会在负责人任职管理方面仍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个别领导干部违规在协会商会兼职,负责人人选产生环节未按规定经社会工作部门、业务主管单位等审核把关,甚至出现少数人员违规违法“带病上岗”等情况。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行业协会商会的规范化运行,也制约了其桥梁纽带作用的充分发挥。
2025年以来,中央、省委社会工作部及两新工委先后出台《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为地方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工作划定了总遵循、明确了新要求。杭州立足市域发展实际,紧密对标省委工作部署,深入调研、多轮征求意见建议,制定了具有杭州地方特色的任职管理专项办法,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审核、监督的全流程规范管理机制,强化对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的指导和监管,成为推动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
《办法》将政治标准和廉洁自律要求摆在突出位置,围绕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的关键环节,作出系统性、制度化规定,明确了任职条件、提名审核、选举任职、监督退出等全流程工作要求,建立了党委社会工作部门统一领导、主要行业管理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审核把关、行业协会商会具体负责的任职管理机制,还明确了审核机构、报备方式、谈话机制等配套举措,让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在贯彻落实上级要求、规范核心流程的基础上,《办法》紧密结合杭州实际,明确由行业管理部门党委(党组)、业务主管单位党委(党组)具体负责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工作。这一创新举措,既是对中央、省委关于行业协会商会工作中建立健全“管行业也要管党建”工作机制要求的积极响应,更是将党建工作与行业协会商会管理深度融合的具体实践,通过把好负责人任职管理关口,进一步密切全市性行业协会和主要行业管理部门(业务主管单位)的联系,推动党建引领与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同频共振。
杭州市委社会工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抓好《办法》的落地实施,以规范化的负责人任职管理推动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让行业协会商会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杭州加快构建杭州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加快建成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更多行业力量。(彭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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