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庭审搬到案发地
浙江龙泉:以案释法守护绿水青山
2026年06月06日15:41 | 来源:人民网-浙江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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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6月4日,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在锦溪镇中锦村开展巡回法庭审判,将一起非法毒鱼案件庭审搬到案发地附近,通过以案释法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和法治意识。

巡回法庭审判现场。龙泉市融媒体中心供图
据了解,2026年1月,沈某某在村内溪流投放农药进行毒鱼。经查,其捕捞野生溪鱼仅16.46斤,但造成河道内大量野生鱼类死亡。经专业机构评估,案件直接涉案价值2.9万余元,综合水体污染、生物资源损失及生态修复等因素核算,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价值达32万余元。
鉴于该案造成较为严重的生态环境损害,龙泉市人民法院、龙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审理。庭审现场设在案发地附近,百余名村民、乡镇干部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旁听庭审,通过现场审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庭审过程中,审判人员结合案件事实,向旁听群众讲解非法捕捞、毒鱼等行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意义。生态环境领域相关专业人员还结合案件情况介绍了毒鱼行为的危害。
庭审中,沈某某当庭认罪悔罪。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刑事责任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并处,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承担相应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庭审结束后,当地相关部门启动生态修复工作,在涉案溪流开展增殖放流,补充水生生物资源,并加强河道巡查监管。通过无人机巡河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河道监管水平,防范非法捕捞、毒鱼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发生。
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地将结合该案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共同维护辖区生态环境。(吴根武)
(责编:艾宇韬、康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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