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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發布稅收優惠舉措 助力制造業企業向智能制造迭代

鄭亞麗、張志寧、楊旖旎
2024年04月18日16:08 | 來源:浙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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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引導浙江制造業企業向“智能制造”轉型升級,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與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日前聯合發布《浙江省制造業“智能制造”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指引(2024版)》(以下簡稱《指引》),助力企業減負增效,全面推進浙江省制造業企業蝶變躍升、高質量發展。

《指引》明確了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如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對於“智能制造”中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內容,《指引》也做了歸集,如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范圍、直接投入費用、折舊費用、無形資產攤銷等,都有詳細的解釋和說明,便利廣大納稅人繳費人系統掌握、運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優惠政策。

(責編:艾宇韜、康夢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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