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紹興市合法性審查工作規定》10月15日起施行
2024年10月15日08:34 | 來源:紹興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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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紹興市合法性審查工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施行。
據悉,《規定》聚焦新時代“楓橋經驗”實踐新要求,堅持以立足預防、立足法治、立足基層為出發點,錨定行政合法性審查的難點痛點問題,以政府規章的形式作出多個首創性要求,強化行政機關內部法律風險防控。
行政合法性審查作為保障政府行為合法規范、防范行政爭議風險的重要手段,是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抓手。
近年來,紹興積極提升合法性審查工作質效,推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紹興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新頒布的《規定》相較於省政府制定的《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審查工作規定》,在四個維度上實現了創新。一是合法性審查全覆蓋。在省規定的四類審查事項基礎上,將更多可能引起爭議糾紛的行政行為、重要民事行為納入合法性審查范疇。同時,鼓勵村(居)民委員會參照本規定開展合法性審查工作。二是審查人員專業化。按照“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理念,提出“公職律師+執業律師”審查模式。三是明確責任追究。分別對行政機關、法審員、協審執業律師設定責任條款,構建了權責清晰、追責有據的責任體系,為審查工作的規范運行提供了堅實保障。四是數字化量化閉環。建設全市合法性審查工作數字化管理系統,全面規范工作流程,構建數字化閉環管控機制,提升審查工作質效,為法治政府建設注入新的活力。
(責編:孫鵬、王麗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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