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單之外無檢查 沒有計劃不檢查 亮出碼來才檢查
湖州市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

4月2日下午,湖州市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湖州市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實施方案》,對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做出了系統全面的規定。
據悉,此次出台的《實施方案》聚焦企業反映突出的檢查頻次高、重復檢查等問題,形成涵蓋6方面20項具體措施的監管機制,包括建立行政檢查清單制度、統籌行政檢查計劃、實施分級分類檢查、規范行政檢查行為、構建行政檢查監督體系、強化行政檢查保障措施。
根據《實施方案》要求,湖州將嚴格落實行政檢查事項清單管理制度,全面清理不合理檢查事項,實行“清單之外無檢查”原則,針對涉及多部門監管的領域制定跨部門綜合監管重點事項清單。
在檢查計劃統籌方面,創新推行公安涉企“行政檢查一件事”、“市監查一次”等模式,建立交通、環保等系統內部“查一次”工作機制,通過“綜合查一次”和“雙隨機、一公開”機制優化跨部門聯合檢查,嚴格控制專項檢查數量及檢查人員規模。
針對不同企業實施差異化監管,對信用等級高、風險低的企業減少檢查頻次,並建立無事不擾“正面清單”,相關部門原則上不進行現場檢查。《實施方案》還創新提出“無感、無痕、無形”智慧監管理念,系統梳理“非現場”檢查事項清單,推動遠程監管、移動監管等數字化手段應用,最大限度減少入企干擾。
為提升執法規范化水平,《實施方案》明確要求梳理行業“共性風險清單”、制定“一業一冊”檢查標准,完善“預約式”指導服務機制,為企業量身定制“個性風險清單”。全面推行“亮碼檢查”制度,要求不得無碼入企檢查,同步完善查后處置流程,實施包容審慎執法和“信用修復一件事”改革。
監督體系方面,構建部門內部監督、行政執法監督和社會監督三位一體的監管網絡,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不規范檢查行為形成剛性約束。同時,加強執法隊伍建設,重點推廣“互動治理型”執法模式,鼓勵行業協會制定自律清單,建立企業自查自檢激勵機制。
據悉,《實施方案》全面實施后,湖州將持續壓實部門主體責任,建立常態化培訓機制,通過規范行政檢查切實提升監管效能,切實做到“清單之外無檢查、沒有計劃不檢查、亮出碼來才檢查”,有效解決多頭執法、重復檢查等頑疾,為經營主體營造更加穩定、透明、可預期的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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