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全面推進集採藥品“三進”工作

6月27日上午,衢州市召開集採藥品進基層醫療機構、進民營醫療機構、進零售藥店“三進”工作新聞發布會,通報相關工作情況。
作為2025年浙江省唯一將集採藥品“三進”工作納入政府民生實事項目的地市,今年3月,衢州市開始實施《衢州市集採藥品進基層活動實施方案》,醫保、衛健、市場監管等部門聯動,搭平台、促對接、優服務,按照便民惠民、保障供應、穩步推進的思路,全面推進集採藥品“三進”工作。
截至目前,衢州市共有348家定點零售藥店、82家定點民營醫療機構、424家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參與配售集採藥品,佔三類機構總數的70%以上﹔市、縣、鄉、村四級公立醫療機構與其他定點醫藥機構等N個惠民單位組成的“4+N”集採藥品銷售模式已經形成,有效提升了集採藥品的可及性和群眾購藥便捷性。
在推進工作中,鼓勵參加單位做到“四統一、一承諾”,即統一設置集採藥品配售標識,提升集採藥品在基層的辨識度﹔統一公示藥品價格,確保藥品價格信息公開透明﹔統一優先配備常見病慢性病用藥,滿足群眾日常購藥需求﹔統一公布醫保部門咨詢投訴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同時,簽訂承諾書,明確嚴格執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確保藥品合法合規銷售,保証用藥安全。
參加單位要結合實際,從集採藥品供應清單中自主遴選藥品品種,供應清單實行動態調整。其中,公立基層醫療機構應配盡配集採藥品,定點零售藥店原則上配備集採藥品不少於50種,鼓勵綜合性、專科性定點民營醫療機構配備採集藥品分別不少於100種、20種。
醫保定點零售藥店要設立惠民藥品專櫃(區),優先配備集採藥品、國談雙通道藥品以及慢性病常見病治療藥品,方便患者選購。同時,鼓勵其按不高於中標價或不超過中標價順加15%的價格銷售集採藥品,且採用雙標簽形式公示集採藥品中選價格和銷售價格,做到明碼標價。
持續強化帶量採購全流程管理,充分發揮公立醫療機構主渠道作用,確保採、供、用、報有序銜接,鞏固深化集採改革成果。集採中選企業須簽訂承諾書,確保按中標價格及時足量供應集採藥品,不得因訂單數量、地理位置等原因拒絕配送、拖延配送﹔對無正當理由不能穩定供應、超中標價格供應的,相應藥品品種視情作出調出供應清單等處置。
據悉,下一步,衢州市相關部門將按照浙江省集採藥品“三進”工作方案等有關要求,持續完善工作舉措,不斷推進集採藥品“三進”工作,讓這一政府民生實事項目真正“暖”到群眾心坎、“落”在群眾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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