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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網約房不能變成“脫缰野馬”

王宸
2025年10月28日09:37 |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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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上訂房間,到了打開手機裡的‘暢住助手’小程序實名認証,刷身份証就能開鎖入住,很方便。”網約房作為一種新興的住宿業態,依托互聯網平台進行房源發布、預訂和交易的住宿形式,以其便捷、個性化的服務,受到了越來越多消費者的青睞。

相較於傳統酒店,網約房有著獨特的優勢。在價格上,由於省去了傳統酒店的部分運營成本,如大堂、前台等人員配置,以及裝修等費用,價格更為親民。在位置分布上,網約房遍布城市各個角落,不僅在熱門景區、商業中心周邊有大量房源,而且一些小眾街區、老城區也不乏其身影。為消費者提供了更多選擇。在個性化體驗上,網約房涵蓋了各種類型,既有充滿現代簡約風格的公寓,也有古色古香、極具地域特色的民居,還有專為親子家庭打造的童趣主題房等,能夠滿足不同消費者的住宿需求。

然而,網約房在展現諸多優勢的同時,其帶來的弊端也不容忽視。從經營資質來看,大量網約房處於無証經營狀態。開辦賓館需要辦理特種行業許可証、衛生許可証,其房屋建筑、消防設備、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關規定。但現實中,許多網約房並不具備相應經營資質,成了“三無”賓館。

在安全管理方面,不少網約房的消防設施嚴重不足,疏散通道也不暢通,消防安全得不到保障﹔部分網約房缺乏專業的清潔團隊和嚴格的衛生標准,床單、被罩更換不及時,房間打掃不徹底,給住客的健康帶來隱患。此外,網約房線上展示與實際房源不符的情況屢見不鮮,退訂規則也常常不清晰、不合理,消費者遇到突發情況想要退訂時,往往會遭遇高額違約金,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目前我國在網約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尚不完善,存在諸多空白和模糊地帶,導致監管部門在執法過程中缺乏明確依據。因此,應盡快制定專門針對網約房的法律法規,明確其法律性質、監管主體、經營資質、准入門檻、處罰標准等關鍵內容,為監管工作提供堅實的法律支撐。

監管部門需切實履行職責,形成監管合力。公安部門應加強對網約房的治安管理,督促經營者嚴格落實實名登記制度,加強對入住人員身份信息的核驗,及時發現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市場監管部門要強化對網約房經營行為的監管,規范價格秩序,查處虛假宣傳、欺詐消費者等違法行為,維護市場公平競爭﹔衛生部門需加強對網約房衛生狀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房間衛生符合標准,保障消費者的健康權益﹔消防部門要嚴格審查網約房的消防設施和疏散通道,消除火災隱患,確保消防安全。各部門應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聯合執法機制,形成監管合力,共同規范網約房市場秩序。

網絡平台作為連接經營者和消費者的橋梁,應承擔起相應的社會責任,加強對平台上房源的審核和管理。在房源准入環節,要嚴格審查經營者的資質,要求其提供營業執照、相關許可証、房屋產權証明等材料,並進行實地核驗,確保房源真實可靠。同時,平台應建立健全信用評價體系,對經營者和消費者的行為進行信用記錄和評價,對信用不良的經營者採取限制房源發布、下架處理等措施,對消費者的惡意投訴等行為也進行相應約束,營造良好的交易環境。在加強監管和平台管理的同時,也應注重引導網約房行業的健康發展。鼓勵經營者提升服務質量,通過提供特色化、個性化服務,打造品牌形象,增強市場競爭力。

(責編:孫鵬、康夢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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