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直擊︱“生鮮燈”,不“新鮮”!
同一塊肉,買的時候新鮮紅潤,拿回家卻黯淡無光。這並非食物會“變臉”,而是美顏生鮮燈賦予其“濾鏡”。
美顏生鮮燈不僅誤導消費,還易成為變質食材的“遮丑布”。2023年12月1日正式施行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規定,“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
新規已實施兩年,情況如何?近日,人民網記者在浙江調查后發現,美顏生鮮燈並未完全退出市場,而是以隱蔽姿態繼續“發光”。

11月9日,杭州拱墅區大塘新村一肉店使用了生鮮燈。人民網記者 孫鵬攝
走訪:生鮮燈隱蔽“發光”
11月9日,記者在杭州市拱墅區大塘新村小區一肉店看到,店內懸挂著的生鮮燈發出的紅光將案板上豬肉映照得異常鮮艷。在上城區等多地的街邊生鮮店、小區肉鋪,同樣的情形亦在上演。
11月以來,人民網記者在杭州市走訪了多家農貿、生鮮市場及沿街店鋪等。記者發現,農貿市場、生鮮市場及商超內肉攤、海鮮攤使用燈具,多為白罩白光,肉眼看與實物無明顯色差。但在沿街商鋪、小區周邊門店內,有不少商家使用明令禁止的紅罩紅光生鮮燈,也有些商家使用相對隱蔽的微紅光、暖光,或者在紅罩外套上了白殼,以違規手段實現“照肉鮮嫩”目的。
這些操作,導致消費者難以通過肉眼判斷生鮮的真實色澤及品質。一些商家毫不諱言:“顏色好看,買的人就多”“沒有來查過”。
該現象不止杭州存在。記者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及浙江省民呼我為統一平台上看到,新規實施后,在寧波、湖州等地亦有關於生鮮燈誤導消費的投訴。

生鮮燈相關投訴。網頁截圖
生鮮燈在流通、監管等環節也玩起了新“戲法”。
記者在電商平台上搜索“生鮮燈”“豬肉美顏燈”,發現不少商家標榜“專業提鮮”“豬肉鮮紅不發黃”。多位商家向記者推薦了“新國標”款,表示“符合國家規定”“全白光可以用”﹔有商家推薦“隱形紅”,表示也符合“新國標”﹔有商家推薦可改變亮度還能調全白、全紅、紅白的“進階款”,聲稱“來檢查了調全白”。

電商平台在售紅色燈罩的生鮮燈。網頁截圖
記者從網上購買了三款生鮮燈,其宣傳頁面上都有“有好燈光才會有好生意”等字眼。通電后,紅罩紅光款瞬間將十余平方米的房間照得通紅,“新國標”款也顯現出明顯的紫紅色,可調節款更是“想要多紅可以調多紅,想要多白可以調多白”。

平台商家銷售美顏生鮮燈。聊天截圖
記者在杭州市內走訪時發現,不少燈具市場及街邊小店也在銷售生鮮燈。杭州燈具市場及建華市場四區多位商家表示,紅罩紅光生鮮燈“把肉照得很好看”“杭州不能用,拿回農村老家能用”。杭州燈具市場一店員表示,這類生鮮燈“不合規”,但可以對外銷售。

11月25日,杭州建華市場四區一照明店鋪內銷售紅罩生鮮燈。人民網記者 葉賓得攝
問題:美顏生鮮燈為何難“滅”?
繼《辦法》后,2024年4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又發布了《生鮮食用農產品照明等設施使用要求》,兩者都對明顯影響食物真實色澤的生鮮燈明令禁止。
那麼,線上線下不少商家提及的“新國標”生鮮燈是否可以使用?
對此,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法律顧問、中國計量大學法學院教授張雲表示,“《辦法》中並沒有‘生鮮燈’和‘新國標’的概念”,打著“新國標”幌子的生鮮燈,只要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就是違規的。
浙江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工作人員也表示:“商家說產品符合‘新國標’,這個在淘寶上說了不算,要以市場監管部門實際監管情況為准。”

11月8日,杭州市上城區楊柳郡園四區沿街一家“農家土豬肉”店內透出紫紅色燈光。人民網記者 葉賓得攝
記者就美顏生鮮燈、可調節生鮮燈的監管問題咨詢拱墅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其表示,在監管過程中需要根據現場情況來分析和判斷,“以肉眼辨別為主”。
上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彭埠市場監督管理所工作人員則表示,他們是根據“四個不得”來進行判斷,“如果做到‘四個不得’,我們一般認為是達到標准的。”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四個不得”。網頁截圖
彭埠市場監督管理所工作人員表示:“若接到相關舉報,會去現場檢查。但在日常監管中,不會特意去看商家使用的燈是什麼樣的。”不少市場監管人員表示,商家這種“躲貓貓”行為,導致實際監管難度增大。
此外,電商平台的跨區域銷售特性,使得問題生鮮燈的源頭治理難度加大,形成“線下查、線上賣”的監管縫隙。在採訪市場監管部門時,多數人員表示,他們沒辦法控制平台商家的售賣行為。
建議:堵塞監管漏洞、暢通舉報渠道
“通過照明等設施以‘美顏’來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的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甚至可能構成欺詐,既不利於消費者權益的保障,也侵害了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張雲說。
她建議:市場監管部門需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對沿街商鋪、小區周邊門店等的違規行為實施重點及常態化監管﹔暢通“12345”“12315”等投訴舉報渠道,鼓勵消費者和媒體對違規行為進行監督舉報,建立舉報反饋機制,實現社會共管共治﹔組織相關部門進社區、進商場、進農村向群眾講解新規,普及不達標“生鮮燈”整治工作的目的意義,提高群眾的辨別能力。
由於生產生鮮燈的廠家會通過調節燈光顏色等設計來幫助違規使用者逃避監管,張雲建議,相關部門應從生產源頭上對該類產品進行監管,並加強與電商平台的協同監管,督促平台履行主體責任,下架違規生鮮燈產品。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消費者希望生鮮燈能盡早退場。“肉、生鮮類自然光下才能看得真實,買回家能更放心。”在一家農貿市場內買菜的邵阿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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