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立法弘扬“三个精神” 推动培育高素养劳动者
人民网杭州9月29日电 (康梦琦)27日上午,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为中国式现代化省域先行提供精神动力的决定》(下称《决定》)。
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以下称“三个精神”)是党中央批准的第一批纳入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伟大精神之一。为进一步弘扬“三个精神”,浙江迈出了法治护航的创新步伐。
杭州是全国最早地方立法设立“工匠日”的城市,并给予工匠各种礼遇——凭“匠心卡”可免费游览杭州范围指定公园,免费乘坐公交、地铁;嘉兴启动“工匠月”系列活动,表彰各领域涌现出的“能工巧匠”等,为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联盟等授牌,以城市之名致敬工匠……《决定》吸收了浙江各地的经验做法,并对其进行总结固化与升华。
“希望各地能尽快把《决定》落实到位,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崇工匠的时代风尚。”杭州工匠、某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监陈恢云说。
《决定》还提及“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和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健全劳动者工资合理增长机制”,该内容吸收了浙江此前开展的“能级工资集体协商”。浙江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机制把技术工人的学历、技能和业绩贡献作为工资合理增长的重要依据,目前已惠及430余万名职工。
此外,针对劳动者普遍关心的经济待遇、社会待遇、权益维护等内容,《决定》也有明确规定。在权益维护方面,《决定》规定,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会保障制度,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
“95后”外卖小哥朱明李来浙江6年了,他感受到各界对新就业群体的关心关爱,“在浙江,只要肯努力就能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当前,浙江经济发展正进入又一个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面临着高质量发展新的“成长烦恼”。这愈加需要通过大力弘扬“三个精神”,进一步激发全省广大劳动群众的闯劲干劲拼劲。
“信心更足了。”获悉《决定》通过,浙江省劳动模范、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研究员祝颖丹倍感振奋,她表示,将继续发扬劳模精神,带领团队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再建新功。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相关人员表示,《决定》的出台将有利于进一步凝聚广大劳动群众思想共识、共同投身宏伟事业,有利于浙江省建设高素养劳动大军、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省域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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