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批復同意湖州市生態文明國際合作示范區實施方案
該方案系全國首個地市級生態文明國際化探索實踐指導性文件
浙江省政府近日正式批復同意《浙江省湖州市生態文明國際合作示范區實施方案(2023—2027年)》。“這是我國生態文明國際化探索實踐的首個地市級指導性文件,標志著湖州探索建立生態文明國際合作新模式邁出實質性一步。”浙江省發展規劃研究院智庫部副主任王晟說。
2022年底,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COP15)認定湖州為全球唯一的生態文明國際合作示范區,為全球生態文明建設作示范、打樣本。一年來,湖州積極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和“昆蒙框架”,搭建國內外生態文明合作交流平台,講好“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中國故事。
湖州市委黨史研究室主任、市委生態文明辦第一副主任魏繼東介紹,未來5年,湖州將全面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綠色低碳創新、生態城市塑造、生態文化繁榮、國際交流提升、綠色生活涵養6大工程,落實構建完備生物多樣性監測體系等20項重點任務,打造建設國家級生態文明科普中心等20個標志性成果。
據悉,《實施方案》重點圍繞體制改革創新、綠色發展引領、國際交流合作等先行示范領域,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經驗,向世界展示和宣介美麗中國建設的生動實踐。湖州市委生態文明辦常務副主任,市生態環境局黨委書記、局長潘鳴表示,湖州將全面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制定生物多樣性綠色城市指數,努力探索具有湖州特色、國際視野的生物多樣性保護之路。此外,湖州擬出台《湖州市生態文明典范城市建設促進條例》,將圍繞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價值導向,開展一系列探索性、建構性、迭代性、前瞻性的制度設計,並推進綠色低碳創新綜合改革、林業碳匯收儲交易改革等,在全國率先探路,推動綠色可持續發展。
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周慶安表示,此次《實施方案》出台是湖州積極探索、勇於實踐的結果。借助示范區建設,輸出綠色產業、綠色能源、綠色金融等湖州經驗,將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作出中國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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