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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塘江流域3月1日起進入為期4個月的禁漁期

違反規定進行捕撈將被罰款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葛玲燕
2024年02月29日09:50 | 來源:杭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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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勸君莫食三月鯽,萬千魚仔在腹中”,每年的3—6月是錢塘江多數魚類的繁殖期和幼魚的生長期。這段時間,魚兒們也將迎來為期4個月的“年假”。

  記者從杭州市農業農村局(杭州市鄉村振興局)獲悉,為深入推進杭州水生生物資源養護和生態環境保護,共同建設生態杭州,根據浙江省農業農村廳發布的《關於實行錢塘江、甌江、椒江、甬江、苕溪、運河、飛雲江、鰲江等八大流域禁漁期制度的通告》,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錢塘江流域全面進入禁漁期(苕溪、運河延續全年禁漁)。

  2024年是八大流域實行統一禁漁的第三年,也是錢塘江流域禁漁的第六年。禁漁期的實施可有效地為魚類產卵、孵苗及幼魚生長提供更好的時間和空間,促進漁業可持續發展。

  凡違反禁漁期規定進行違法捕撈的,由縣級以上漁業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浙江省漁業管理條例》《杭州市漁業資源保護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予以行政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追究刑事責任。

  比如,如果違反有關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進行捕撈,有可能會被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並處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能會被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証﹔情節特別嚴重的,還會被沒收漁船。禁漁期內,隨船攜帶禁止作業的漁具也是不被允許的,一旦被發現,將被沒收漁獲物、違法所得和漁具,並處五萬元以下罰款。

  杭州市農業行政執法隊相關負責人介紹,2024年的禁漁執法更突出數智化,將大幅提升禁漁執法工作效率,對非法捕撈行為形成震懾。比如,2024年正式投入使用的錢塘江流域高塔視頻預警監控系統能24小時不間斷地對錢塘江江面的非法捕撈行為進行監控預警,同步視頻取証,並在2分鐘內利用微信等平台推送給執法人員﹔同時,2024年還將引入無人機進行遠程監控視頻取証,進一步提升違法問題發現速度,降低非法捕撈取証難度,為禁漁工作有效開展提供支撐。

  很多市民關心:實施禁漁期制度,對杭州老百姓的餐桌會有影響嗎?對此,杭州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漁業漁政漁港處相關負責人表示:禁漁期基本不影響市民吃魚。原因有兩個,一方面,杭州市水產品供應主要以養殖為主,捕撈產量在水產品總產量中佔比很小﹔另一方面,錢塘江主要捕撈的土著品種如四大家魚、三角魴、烏鱧、斑鱖、鱸魚等,其水產繁育和養殖技術都很成熟,水產品品質高。

(責編:葉賓得、康夢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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