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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全面部署推進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

何冬健、鮑欣晨
2024年03月01日09:08 | 來源:浙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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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9日,浙江省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暨部署啟動會在杭州召開,正式啟動全省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會議審議通過了《浙江省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實施方案》《浙江省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宣傳工作方案》。

  據介紹,浙江省將對全省境內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動文物進行普查,對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中已認定、登記的不可移動文物進行復查,並調查、認定、登記新發現的不可移動文物。

  同時,在普查方案編制過程中,本著“承接落實國家任務,體現浙江創新特色”的原則,浙江省進行了一定補充和細化,要求對文物保護單位“兩劃”情況進行調查,建立普查成果數字化改革應用規劃,深入打造文物數據開放平台,依托普查成果打造全省不可移動文物資源大數據庫,並納入浙江省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

  據悉,浙江省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將於2026年5月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主要任務是建立各級普查機構,確定技術標准和規范,開展培訓,建立全省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專家庫,加強對各地普查工作的技術指導等﹔第二階段為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主要任務是以縣域為基本單元,實地開展野外文物調查,認真做好文物數據和相關資料的採集、登記工作﹔第三階段為2025年6月至2026年5月,主要任務是依法認定、登記並公布不可移動文物,建立全省文物資源目錄和數據庫,逐級驗收並向社會公布普查成果。

(責編:孫鵬、王麗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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