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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鼓勵創新保障安全

杭州擴大自動駕駛汽車測試應用區域

唐駿垚、陳昕儒、馬天琪
2024年04月26日09:05 | 來源:浙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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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智能網聯汽車產業,杭州持續提速。4月25日,記者從《杭州市智能網聯車輛測試與應用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聞發布會獲悉,該《條例》將於5月1日起施行﹔同日起,杭州將進一步開放測試應用區域,從之前的4個城區擴大到全市八城區(上城、拱墅、西湖、濱江、蕭山、余杭、臨平、錢塘)和桐廬城區等共3474平方公裡,為智能網聯車輛在杭測試應用提供多層次、全方位的應用場景。

從全國來看,杭州具有較好的智能網聯汽車產業基礎,2015年就啟動了智能網聯車輛示范區建設工作。經過多年培育,該市已形成從上游芯片、算法、底盤、制動、傳動,到中游乘用車、商用車、雲平台、地圖,再到下游運營服務、基礎設施的完整產業鏈。杭州市經信局副局長李明鬆介紹,該市目前已累計為16家企業發放測試與應用牌照424張,累計安全測試與應用裡程超過120萬公裡,基本形成“大小車同步、低速車創新”的局面。

“智能網聯車輛的自動駕駛特性,一定程度上超出了以有人駕駛為基礎的現行法律規范體系,因此有必要制定規范、促進測試與應用活動的規則。”杭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一級巡視員湯海慶告訴記者,通過地方立法既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亦能促進智能網聯汽車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記者梳理發現,《條例》對相關監督管理體制、測試和應用區域劃定、測試和應用主體條件、測試和應用活動管理、安全和應急管理、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等重要事項作了較全面的規定,並與國家有關規定銜接。

自動駕駛汽車上路,如何保障安全?據介紹,所有自動駕駛車輛需要先完成虛擬場景測試和封閉場景測試,才能進行“道路測試與應用”申請,經專家評估和多個部門聯合確認后,再辦理上牌手續,然后才能在特定路段和時間行駛。《條例》對自動駕駛車輛的安全問題也做了規定,如要求車輛具備最小風險運行模式,嚴格按照交通規則行駛,明確應急處置措施,統一受監管平台管理等。

“《條例》的出台,對自動駕駛上路的權責問題進行了明晰,既給了自動駕駛汽車一個合法身份參與到交通體系中,同時也規范了自動駕駛企業要履行的職責,需要將安全視為最重要的使命。”一家目前在杭州進行自動駕駛出租車創新應用的企業副總裁林泰來告訴記者,自2023年落地杭州后,越來越感到杭州在審慎、包容、鼓勵創新的原則上不斷加大對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的支持,“我們很欣喜地看到杭州八城區全域開放,這對企業技術的落地和未來的商業化有重要意義。”

當前,杭州正全力爭創國家智能網聯汽車“車路雲一體化”應用試點。除推進全市域城區用於智能網聯車輛測試與應用外,杭州還將優先布局智能道路基礎設施,全力推進智能網聯汽車准入和上路通行試點工作等。李明鬆表示,力爭通過三年時間,聚集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產業鏈相關企業突破1000家,“車路雲一體化”產業產值增量突破1000億元,建成具有世界級影響力的智能網聯汽車“車路雲一體化”試點標杆城市。

(責編:艾宇韜、康夢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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