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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破獲首例屏蔽通行介質高速公路逃費案件

2024年07月17日10:47 | 來源:人民網-浙江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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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諸暨市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費案件。這是自全國聯網收費后,浙江省首例因屏蔽通行介質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費而被判刑的案件。

據悉,2023年11月,浙江省交通集團高速公路杭州南管理中心稽核人員通過跨省特情車輛數據排查,發現個別大型貨車利用屏蔽通行介質的方式,“跑長買短”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費。隨后,該管理中心立即抽調稽核業務骨干對類似逃費車輛進行分析深挖、梳理擴排、測算逃費數據並取証。

警方搜查逃費嫌疑車輛。浙高運公司供圖

警方搜查逃費嫌疑車輛。浙高運公司供圖

調查人員通過對此類貨車的繳費和通行路徑進行嚴謹細致的大數據分析后,一批屏蔽通行介質逃費的嫌疑車輛被逐步發現鎖定,據統計涉及逃費金額上百萬元。為嚴厲打擊此類逃費行為,杭州南管理中心將收集到的証據移交至諸暨市公安機關。

2024年2月,諸暨市公安局次塢派出所對該類逃費嫌疑車輛以“詐騙”立案偵辦。4月6日,賈某所屬逃費嫌疑車輛經布控被成功抓獲,現場查獲被廢棄牛奶盒包裝的通行卡13張、可移動ETC設備1套。4月11日,朱某所屬逃費嫌疑車輛經布控在高速服務區成功抓獲。經派出所民警突擊審訊,兩名嫌疑人對逃費事實均供認不諱。

據兩名嫌疑人交代,當車輛上高速后用錫箔紙或者牛奶盒等工具對通行卡和ETC設備進行包裹,出站時可以少繳納通行費。至逃費行為被查獲,賈某累計逃費9萬余元,朱某累計逃費近3萬元。案發后,兩名嫌疑人均已退贓補繳通行費。

近日,諸暨市人民法院認定賈某、朱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公私財物,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對被告人賈某和朱某犯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以及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對二人處罰金五萬元和一萬元。(吳曉強、傅建浩)

(責編:艾宇韜、康夢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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