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以“真金白銀”釋放文旅消費潛力

4月1日,記者從麗水市文廣旅體局獲悉,麗水市《關於進一步促進文化和旅游消費若干措施實施細則》近日已發布,圍繞“引客入麗、文旅項目、演藝經濟、通景交通、多元推廣”五大領域推出獎勵政策,推動文旅深度融合,釋放消費潛力。
在鼓勵引客入麗方面,對組織市外游客來麗年累計1000人(含)以上,游覽2個(含)以上麗水A級以上收費景區,並在市區住宿1晚(含)以上的市本級旅行社,實行20—40元/人的分段超額累進獎勵,每5000人為一個獎勵梯度。對組織境外游客200人(含)以上且在市區住宿1晚(含)以上,並游覽麗水A級收費景區2個(含)以上的市本級旅行社,給予65元/人獎勵。
對在麗水市區舉辦大型會議、節事等活動的市場經營主體,單次活動消費(場租、住宿、用餐等支出)達20萬元以上,給予不同程度獎勵。單次活動消費達50萬元以上,按消費支出10%予以獎勵。單次活動獎勵最高為20萬元。
麗水市外旅行社年度送團人數前10名且送團人數累計5000人(含)以上,游客在麗水全市范圍游覽2個(含)以上麗水A級以上收費景區,並在市區住宿1晚(含)以上,予以6萬—20萬元不等的獎勵。
在支持大型商演上,對在麗水市區舉辦單個商演項目票房100萬元以上的經營主體,給予5萬元補助﹔對售票12000張以上且票房500萬元以上的經營主體,給予50萬元補助﹔對售票15000張以上且票房700萬元以上的經營主體,給予70萬元補助。
在優化通景交通上,對具備旅游車運營、客運資質道路運輸的經營主體,常態化開通(含中轉)從市區交通樞紐直達景區的直通車線路,每年營運達到2400趟次(往返按2個趟次計算)以上,每年予以財政補助20萬元。
在支持項目建設上,麗水各縣(市、區)政府和麗水經開區管委會在政策發布后新引進落地的固定資產總投資5億元以上的純文旅項目(政府投資和旅游地產項目除外),且項目簽約后2年內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達到計劃投資的20%以上,根據引進項目的總投資規模和投資完成率進行綜合排名,對排名前三的分別給予25畝、15畝、10畝的用地計劃指標激勵,以及450萬元、350萬元、200萬元的財政資金激勵。
在鼓勵多元推廣上,在新媒體平台推廣麗水區域形象的原創視頻或圖文(使用麗水財政資金以及行政機關組織創作的除外)發布者,根據視頻作品全網播放量和圖文作品全網閱讀量排名情況分別進行獎勵。同一單位(個人)每年度視頻及圖文作品總計獲獎件數不超過5件,選取排名前5的作品予以獎勵。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