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立法力挺科技創新
《寧波市科技創新條例》6月起正式施行

6月1日起,備受關注的《寧波市科技創新條例》正式施行,這意味著新政策法規體系將進一步支撐保障科技創新,助力寧波市加快高水平創新型城市建設。
“條例以加快建設高水平創新型城市為立法目的,以完善政府引導、市場導向、企業為主體、產學研聯動、全社會參與的科技創新體系為立法目標,將教育科技人才一體推進的全過程創新生態鏈貫穿全文。”寧波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陸穎雯表示。
早在2011年,寧波市就出台了《寧波市科技創新促進條例》,有力推動了科技創新工作。近年來,黨中央將增強科技創新能力擺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發展新質生產力,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還就科技創新提出了新部署、新要求、新理念,寧波市在推進高水平創新型城市建設實踐中也遇到了一些亟待解決的新問題和新情況。
為此,寧波依據新修訂的上位法,對現行條例作全面修訂完善,以立法形式更好地賦能科技創新。在內容上更加全面、在體例結構上更加完整、在措施上實現促進與保障並重,更突出其作為保障性、基礎性、綜合性立法的特點。
條例共九章六十五條,重點解決強化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能力建設、企業創新主體地位、科技成果轉化應用、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區域協調和開放合作、營造良好創新生態等六大問題。
比如,在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能力建設上,條例圍繞創新平台、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等創新主體,分別對科技創新平台的建設、保障,對高等院校的學科專業布局,對科研機構建設和研發方向等作了具體規定﹔比如,在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方面,條例明確研發后補助、企業研發准備金、研發費用稅收優惠等具體舉措。
寧波市經信局副局長張水清說,條例緊緊圍繞寧波實際,聚焦科技創新賦能產業創新、產業發展,進一步明確寧波市產業布局和發展方向,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同時,以問題為導向,針對企業創新中存在的難點堵點,對扶持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發展、創新合作途徑,推動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組建創新聯合體等規定了具體措施。
寧波市科技局副局長王數表示,未來將按照條例要求,進一步推動新一輪支持政策加快落地,一如既往鼓勵科技創新、支持科技創新,全心全意完善體制、營造生態。
“通過立法引領,全社會將對科技創新形成共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科技工作者更敢於放手去干、大膽去試,在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深度融合等多領域,形成更強合力,取得更多突破性成果。”浙江省有機廢棄物轉化及過程強化技術重點實驗室主任吳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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