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度培育外貿龍頭企業 打造總部集聚區
浙江育“蛟龍” 出海拓市場

為打造高能級開放強省,浙江外貿領域再出重磅舉措。近日,浙江省建設高能級開放強省領導小組辦公室正式印發《浙江省外貿龍頭企業“蛟龍行動”行動方案(2025—2028年)》。《行動方案》明確,到2028年,培育領軍型龍頭企業30家以上、骨干型龍頭企業300家以上、潛力型龍頭企業3000家以上,進一步培育浙江外貿發展新優勢,增強外貿發展新動能。
實施外貿龍頭企業梯度培育行動。《行動方案》首次提出建立“領軍型—骨干型—潛力型”梯隊培育機制,將圍繞浙江外貿產業帶,區分生產、流通等不同類型,分類培育一批外貿龍頭企業。其中,領軍企業瞄准全球品牌影響力,從產品出口轉向“產品+技術+供應鏈+文化”出口﹔骨干企業聚焦細分領域,圍繞細分行業和重點領域,提升行業骨干龍頭企業穩規模、優結構、抗風險的能力﹔潛力企業實施專項成長計劃,促進中小外貿企業上規升級,引導“專精特新”企業國際化發展。
強調集聚發展是《行動方案》的特色之一。《行動方案》提出實施外貿企業集聚發展行動,探索建設5個外貿龍頭企業總部集聚區,打造總部集聚區公共服務平台,加大總部集聚區引資促貿力度。“通過加強外貿龍頭企業的資源整合,能夠發揮龍頭企業帶動作用﹔利用集聚區服務資源集聚優勢,能夠以外貿產業帶輻射帶動周邊地區發展,為中小外貿企業發展賦能。”浙江省商務廳有關負責人介紹。
從《行動方案》能看出,浙江對於經營主體的要素保障將全面升級。比如,在綜合服務領域,為外貿龍頭企業出口退(免)稅業務提供綠色辦稅通道,確保一類、二類出口企業正常出口退(免)稅的平均辦理時間壓縮在3個工作日內。再如,在金融服務領域,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貿龍頭企業開展跨國公司資金池業務,實現集團內部資金靈活調劑。再如,在人才建設領域,支持各地將外貿領域人才納入人才需求目錄和高層次人才目錄,按規定給予人才落戶、購房、就醫及子女教育等政策待遇。
據悉,《行動方案》后續將指引建立省市縣三級聯動服務機制,支持各地出台特色化配套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貿龍頭企業申報“雄鷹”“鏈主”企業和現代服務業領軍企業,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貿龍頭企業申報建設項目,爭取納入省級重大產業項目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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